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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不端行为屡禁不止 专家指评价体系趋行政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9:14 中国新闻网

  针对近些年连续爆出的学术行为不端事件,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副教授杨宏山认为,造假、腐败这种行为在各行各业都有发生,但一而再、再而三地在高等教育领域、学术科研机构出现,这就说明,我们相应的管理措施、制度建设跟不上。

  据他所知,现实中的学术不端行为比媒体披露出来的多得多。20多年前开始关注中国学术腐败现象的中国科学院院士邹承鲁最近在《必须严肃处理学术腐败事件》一文中表示

,现在的学术腐败情况和20多年前比不是好转了,而是更糟糕了。

  他认为我国日益严重的学术腐败的起因,是日益严重的以权钱为中心的社会风气,而学术腐败风气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原因,是当前各级领导对此种风气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或者只看到本单位眼前的经济利益,而忽略了我国科学的健康发展,因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对本单位学术腐败予以遏制。甚至也不排除有的单位部分领导本身与有关腐败集团或个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利害关系,因此才对腐败集团进行包庇。

  邹承鲁院士认为,教育部公开说的“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这些决定无疑都是非常正确的。可惜的是,实际上真正得到严肃处理的教授级以上人物,只不过是其中的极少数。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程漱兰教授认为,学术不端行为频发是劣币驱逐良币的结果。劣币驱逐良币是经济学中的一个定律:贵金属作为贵重货币流通时,有的会受到磨损而变得不足值,久而久之,人们就故意拿不足值的货币到市场上流通,而真正的足值货币则用于收藏。市场上剩下的就只有劣币了。目前在学术市场上,我们的学术产品没有标准化、没有经过检验,就是说,当学术产品不分好坏的时候,假的也就成了真的。

  程漱兰分析,我们没有一个好的学术评价体系,学术管理者不管你的论文发表在什么刊物上,只要数量够多,也不问你的成果是怎么做出来的,是走后门啊,是买版面啊,还是自费出的,是不是来自抄袭?当只注重数量的时候,有的学者自然就不分好坏,拼命发表文章。

  再者,在出版业追逐利益的时代,真正好的学术著作有多少能出版?除非作者特别有名气。出版社既出少量的高质量作品,也出大量的学术垃圾,垃圾逐步驱逐真正的好的作品,从而充斥学术市场。

  我们现在是制定了一些规定来治理学术不端行为,但是这些规定还没有落到实处。管理机构不舍得花成本,因为按数量打分最容易、最省事。学术界要想解决学术不端行为,我认为要有充分的学术批评空间,要建立健全良好的学术批评空气。学术界要发挥同行评议的作用,把学术批评当做家常便饭,久而久之,一个良好的学术空气就能建立起来。

  如何才能杜绝学术腐败现象,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田松撰文指出,最关键的制度建设,莫过于恢复学术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把学术管理从日趋严重的行政化中解脱出来。然后,才谈得上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举报和惩罚等细节的讨论。田松还指出,当学术仍然处于官场之中,如果官场腐败没有得到充分的整治,学术不端行为是没有办法单独解决的。这就好比一个重症病人,全身的血液系统和神经系统都出了问题,单独治疗他的牛皮癣是没有意义的,也是不可能的。

  杨宏山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杜绝此类事件,需要建立独立的学术评价体系,比如规定教授必须独立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对抄袭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要严加处罚,如发现副教授有学术不端行为,那就在三五年内不准他晋升教授。

  他认为,目前我国对学术造假、抄袭、腐败行为的处罚太轻,有些部门甚至采取包庇纵容的态度,致使抄袭者或造假者所付出的成本加上被发现以后受到惩罚所付出的成本,远低于抄袭或造假所获得的收益,比如他可以凭借通过抄袭造假搞出来的成果去申报项目获得经费。只有加大惩罚的力度,当收益小于成本时,这种恶劣的风气才能得到遏制。

  加大惩罚的最好的例子是韩国首尔大学对黄禹锡的处理:该校将其开除出校,撤销其教授职务,禁止其在5年内重新担任教授等公职,并追究了其刑事责任。在杨宏山的印象中,我国对于学术不端行为最严厉的一次处罚发生在1996年,北京大学生物系的潘爱华教授因一篇发表在国际刊物上的论文涉嫌抄袭被开除出北大,从此不能再回到生物学界。他认为,取消一个学者在学界生存的权利,这样的惩罚更能有效遏制学术不端。

  北京大学“长江计划”特聘教授周力平现在是《第四纪研究》、《科学通报》特邀编委,他说,国际杂志审稿有一定的审稿程序。文章发表之前都要送给专家审,这些专家都是活跃在科研工作第一线的,对国际相关领域的前沿问题比较了解。专家的任务之一,就是要根据自己所掌握的资料作出判断,保证文章没有在任何杂志上发表过。我们国内也应该这样。

  (来源:中国青年报;作者:马俊岩)

  学术不端十大行为

  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在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等科研成果中抄袭剽窃他人的实验数据、图表分析甚至大段的文字描述。这种现象存在于少数科技人员特别是少数硕士生、博士生和刚参加工作的青年学者中。

  伪造篡改实验数据

  在实验数据、图表分析中,随意编造数据或有选择性地采用数据证明自己的论点,这比抄袭剽窃他人成果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更恶劣。

  随意侵占他人科研成果

  利用职权在自己并无贡献的论文或成果上署名,把他人科研成果据为己有;将通过会议、评审等过程获得的特殊信息和思想随意传播;在论文被录用或成果获奖后任意修改作者排序和著作权单位;为论文顺利发表或成果获奖私自署上知名科学家名字;为完成科研任务或求得职称晋升,无关的同事、同学、亲友间相互挂名。

  伪造申请者或签名

  为申请到更多的科研项目和经费,伪造申请者和主要成员,假造申请书中的个人信息以及冒名顶替他人签名。

  编造虚假简历

  在求职或晋升职称时,编造虚假学历、任职情况、学术成果、获奖经历等。

  重复发表论文

  论文一稿两投甚至一稿多投;将某一刊物已发表的文章原封不动或改头换面后重新投到另一刊物;将国外刊物以外文形式发表的论文以中文作为原创性论文在国内发表而不注明。

  学术论文质量降低和育人不负责任

  部分学者为提高论文数量,将可用一篇完整论文发表的科研成果分为多篇投稿;论文发表中引用文献注释不明确;部分教授为完成科研任务招收几十名甚至上百名研究生为自己工作、挂名发表大量论文,而无法全面有效教育培养研究生,使研究生素质大面积滑坡。

  学术评审和项目申报中突出个人利益

  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科研成果评审等过程中,因人情关系、利益驱动等原因,不能正确评价他人成果,利用职务权力和学术地位,走关系、拉选票,导致结论失去客观性、准确性和公正性;与自己无利益冲突情况下,尽量抬高对他人的评价,与自己有利益冲突情况下,贬低前人或他人成果,自我夸大宣传。

  过分追求名利助长浮躁之风

  部分科技工作者特别是一些有一定学术成就、在学术界有一定地位的人员,兼任太多社会和学术职务,真正用于科研的时间很少。

  违反实验动物保护规范

  在进行科研活动中,违反实验动物保护规范,如虐待动物等。(来源:中国青年报;边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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