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纵横四海:“命令放送”与言论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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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9:20 金羊网-新快报 |
■刘柠 11月10日,日本总务相菅义伟召见日本放送协会(NHK)会长桥本元一,要求NHK短波国际放送节目对朝鲜一问题做重点播报,引发了关于“命令放送”的争论。 据日本“放送法”第33条,内阁总务相有权命令NKH国际放送节目播放指定的放送内 容,其费用由国家负担。但历代总务相在行使这项行政权力时,一般习惯用比较抽象、笼统的措词,如“时事”、“国家重要政策”、“对国际问题的政府见解”等,回避在放送命令中指定具体内容,旨在体现对公共放送事业自主性的尊重。尽管在事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总务相本人出面表态说,针对国家放送机构NHK的放送命令将不会扩大到民间放送,但依然无法阻止新闻界对政府公权干预报道活动的批判及对言论自由价值本身的反思。 按政府的解释,此次之所以出台如此具体的放送命令,是因为一些朝鲜官员也是NHK短波国际放送的听众,有必要向他们传达日本最重要课题的信息,以强化对朝压力。 可问题是,放送命令一旦涉及具体播放内容,且以“国家最重要课题”的名义加以贯彻实施的话,客观、中立的报道原则就难免受到伤害,言论自由未尝不会成为政治的牺牲,这不仅与“放送法”一向弘扬的所谓“不偏不党”、“政治中立”及“编辑自由”的精神背道而驰,而且离新闻媒体的监督公权力、满足公民知情权的天赋使命也相去甚远。 在民主主义社会,作为社会公器的大众传媒,毕竟不是国家的喉舌,任何国家利益的达成和国家战略目标的实施虽离不开新闻媒体的舆论造势,但却不应当是代表国家的政府公权力单方面强制的结果,否则便是媒体的失格、堕落。 对日本来说,尤其要警惕借所谓“国策”绑架民意的做法———没有什么“国策”具有高于言论自由价值本身的权威。 (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