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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负责人集体学“促销” 上半年百货类投诉数量最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9:29 南方日报

  罗湖

  本报讯(记者/曾妮黄超)“截至10月份,我会与工商所监督站、企业诚信监督站、企业监督站共接待消费者来电来访咨询18428人次,受理投诉5260件。”昨日,在2006年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消费法制培训班的动员会上,罗湖区工商分局局长、罗湖区消委会会长田苇表示。

  在当天的培训班上,60多位来自罗湖区各大商场、企业诚信监督站、工商所的负责人听取了市人大代表杨剑昌等专家所作的关于消费维权体制改革以及消费法律法规的专场讲座。

  重点培训“零售商促销行为”

  罗湖区消委会在培训班上宣布,今年前10个月,罗湖消委会与工商所、监督站等单位共接待消费者来电咨询18428人次,受理投诉5260件,其中进口商品1件,欺诈1件,赔偿8000元,调解解决5247件,支持消费者起诉13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37.3763万元。

  据田苇透露,今年上半年共收到投诉3522件,以百货类的投诉数量最多,达1469件。其中,家具类产品和服装鞋帽的投诉分别为380和356件;关于房屋装修建材的投诉也占了前半年总投诉量的三分之一,达1204件,其中仅装饰材料投诉就有1200件。

  杨剑昌表示,今年的培训除了一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外,将侧重培训于10月15日开始在全国实施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该办法对促销活动有明确的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明码标价,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明示的费用。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

  对于《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这些新规定,参加培训的零售百货负责人均表示将借此机会认真学习消化,然后组织员工进行学习。

  东门春节商战要打“文化牌”

  硝烟刚刚散尽的东门商战三巨头茂业、天虹、太阳百货负责人昨日在培训班相聚,记者了解到,已经尝到促销甜头的众多商家开始酝酿下一轮的促销活动。

  据悉,在此次东门商家集体促销的“狂潮”中,仅11月5日一天,茂业的通宵营业和天虹、太阳、海雅百货营业时间的延长所带来的客流量就有近百万人次之多,比平时周末的客流量增加了三成以上。

  天虹商场东门店综合部经理宋志华对记者表示,作为深圳的老商圈,东门面临着华强北、南山等新兴商圈的巨大压力,此次的促销活动刺激了东门的人气,达到了商场、顾客、供应商的“三赢”。太阳百货商管部王思琪称,这场被外界称作商战的大促销最终结果并不是两败俱伤,而是东门各大商场的共赢。

  宋志华表示,现在天虹已经开始筹备元旦、春节的促销,天虹将把“文化促销”和“商业促销”结合在一起。“东门是老商圈,伴随着深圳的发展成长起来,我们要依靠其深厚的历史积淀,结合元旦、春节的节假日氛围,为移民城市营造出家的感觉。”

  茂业百货相关负责人贾辉也表示,茂业将和太阳百货、天虹一起尝试合作,以共同的文化主题打造春节购物嘉年华,营造东门商圈的文化氛围。

  图:

  各种促销广告让消费者眼花缭乱。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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