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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9:51 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15日起,上调信函、明信片业务资费。根据这一通知,信函资费首重100克以内,每重20克本埠由0.6元调整为0.8元,外埠由0.8元调整为1.2元;100克以上的续重资费维持每重100克本埠 1.2元、外埠2.0元不变。明信片资费由每件0.6元调整为0.8元。有关部 门要对借机乱涨价、乱收费的严肃查处。编辑:李辉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