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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局局长:“限外”新政抑制楼市外资投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9:56 中国新闻网

  7月24日,经国务院同意,建设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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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1月15日电据《国际金融报》报道,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胡晓炼在该局网站发布的一份公告中称,新出台的规范外资进入房地产有关外汇管理政策指向性、操作性强,使地方有关部门有章可循。浙江等地的情况表明,新政策对规范外资流入房地产特别是抑制投机性资本流入发挥了积极作用。

  日前,胡晓炼赴上海、苏州,就改进贸易外汇收汇和结汇、规范外资房地产投资及购房等外汇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以及下一阶段外汇形势和外汇管理工作进行调研。胡晓炼一行听取了上海、浙江、江苏分局的工作汇报,实地考察了苏州工业园区的企业,并与苏州市土地、房管、建设等有关部门以及商业银行、企业进行了座谈。

  种种迹象表明,7月份出台的抑制外商房地产投资的规定(171号文件)降低了大型外商房地产购买者能够获得的贷款金额,同时对在中国居住的海外人士在中国境内购买房屋进行了有效的限制,短期地产投机行为产生的明显的作用。因为热钱大量流入而导致房价上涨的趋势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世邦魏理仕统计数据显示:受7月颁布的171号文件影响,房地产市场境外投资步伐减缓,20000元单价以上的住宅物业交易量在7、8月份连续下滑,月均成交套数仅为前一季度的34%。分析师预计:在未来6个月内,境外资本在房地产的投资活动将有所放缓,一方面在尚不稳定的政策环境中进行观望,一方面对171号文件规定的新的在岸投资结构进行适应。

  仲量联行上海研究部副董事何恩凯同样认为,在有关外国投资房地产的政策颁布以后,境外机构投资者重新制定了投资战略,导致个别洽谈中项目也暂时搁置。“总的来说,调控以后外国机构投资者对以长线物业投资参与中国经济发展的方式表示浓厚的兴趣。”(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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