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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榨干他们的青春再抛弃他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1:00 南方新闻网

  据昨日《深圳特区报》报道,日前,深圳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获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根据规定,“退休前5年须在深连续缴费”等条款将取消,今后凡符合在深圳缴费满15年条件的非深户员工均可在深养老。

  深圳社保今年已作重大改革,以前单位为员工交纳的养老金不再入个人账户,员工如提前退保只能退回自己交纳的部分。而自2002年以来,深圳市就规定非本市户籍员工要在

深圳市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除了要在深缴纳社会保险实际累计年限满15年外,还应在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费。很显然,这一条款在许多劳务工看来,是不可逾越的障碍,交了养老保险等于没交。因为许多劳务工都心知肚明,许多用人单位存在年龄歧视,只录用30或35岁以下的员工,就算自己50岁后想留在深圳继续工作,也难以有老板开恩给个饭碗并缴养老保险费了。事实上,劳务工过了50岁后,精力、体力都下降,很难适应高强度的加班加点的打工生活。劳务市场又一直僧多粥少,每年还有源源不断的年轻力壮的人来都市求职,劳务工退休前的最后5年更别奢望能找份工作。最后5年不能在深圳工作并交纳保险金,那么,以前交了再多也不管用,老了就不能在深圳领取退休金。这也是许多劳务工参与养老保险热忱不高的主要原因,亦是近年来不少人交了养老保险而又主动退保的主要原因。

  我国即将进入老龄社会,计生政策又使传统的养儿防老不现实。没有了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两个孩子将来又无力承受养四个老人的重任,若干年后,千千万万老人该怎么办?一个负责任的政府理应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劳务工为都市的繁荣昌盛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不能让他们献出青春和汗水,再也难以找到工作后就彻底抛弃他们,使其老无所养,生活面临艰难。这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更有损社会的和谐,亦对不起千千万万为都市流过不少血汗的劳务工。

  可喜的是,深圳有关部门终于废除了“退休前5年须在本市连续缴费”这一强制条款,使劳务工老后能有份可靠的保障成为现实。这一新规不仅极大保护了劳务工权益,也有利于深圳用人单位留住熟练工人。而今,“80后”已逐步走入职场,他们不再像上一代打工者那样任劳任怨,安分地打工。哪里用工环境好,或有了工作能力后,他们随时用脚投票,漂到另一个地方谋生。包括深圳在内的广东一些用工多的城市,近年来一度爆发工荒潮,影响到企业的生产和发展。而只要在深圳累计交了15年养老保险就可在深圳领取养老金,将可激发广大劳务工留在深圳工作的热情,为深圳的繁荣昌盛做出更多的贡献。可以说,这一新规无论是对劳务工个人还是对用人单位和社会,都有百利而无一害。

  善待、关爱劳务工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要为他们实实在在做点事,从政策、制度上改善用工环境,不断完善劳务工的福利待遇。深圳此举犹如冬天的一把火,将长期温暖在鹏城工作的劳务工的心,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其更安心在深圳工作。为社会和谐着想,其它地方也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劳务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瞿明光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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