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印章骗走银行6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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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1:01 南方新闻网 |
用假印章骗走银行6000万 其中两千万属市检察院、四千万属福田国土分局,尚有1200万无法追回 不久前发生网上银行巨款被卷走的案件备受关注。而其实早在7年前,这种银行人员内外勾结,用假章将银行的6000万巨款卷走的手段已开始使用。而且这一次卷走的钱是深圳 检察院和福田国土分局的。至案发仍有1200万巨款未能追回。记者昨天从深圳中院获悉,内外勾结的人员已悉数获刑。[起因]炒房被套牢欲脱身 如果不是炒房炒成房东,或者他们的念头不会动到检察院的存款身上。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初,深圳中院要拍卖梅林合旺阁房地产开发项目,深圳广汇源水利实业公司的财务人员刘秋明,遂向其湖南老乡刘仁、汇华丰实业发展公司副总推荐,让刘仁买下再转手倒卖,只有200万的启动资金就可以,以后定能赚钱。 刘仁找到其老总王军后,王军砸进200万,但又无法及时转手,其时法院要求一次付清1300万的房款。被套牢的王、刘二人遂决定从银行“融资”,先将房款付了,出手后利润两人二八开。 王军让刘仁去找人融资。刘仁便找刘秋明想办法。之后二人想出伪造储户印鉴,更换存款单位资料的方式将别人单位存款用支票从银行弄出来的法子。刘秋明之后通过毛华界(另案处理,已判刑)结识了投资银行深圳上步支行的信贷员宋甫道,给宋好处让其从中给予方便。随后,他们通过另一家公司董事长袁某将检察院行政处的2000万引存到投资银行。 [过程]扮银行和检察院人行骗 1999年1月,宋利用工作之便在其所在支行开了一个“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账号,并拿到空白申请书、印鉴卡交给其老乡毛华界。毛找到吴立波(在逃)当宋甫道的“替身”,让其冒充成宋甫道,拿着银行的开户资料上门为检察院办了开户手续。 市人民检察院行政处工作人员在开户申请书和印鉴卡上盖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章、财务章和邓某某私章,并将市人民检察院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已盖章)交给吴立波。有了这些后,毛华界等人套取印章样本,造假公私章就有了模本。毛华界照这些印章样本,伪造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章、财务章、邓某某私章。 骗取样本后,同年2月1日,刘仁、刘秋明安排同案人,一投资公司研究生王筑峰用假身份证(姓名为李明)冒充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替身”,到宋所在银行申请开户,在申请书和印鉴卡上盖上伪造的市人民检察院印章,并留下了刘仁租下的出租屋电话,以应付银行的电话查询。 宋为王筑峰提供“方便”,在没核对原件情况下,在开户意见栏写了“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让王顺利开户。王筑峰又用假印鉴购买了市人民检察院转账支票一本。次日,王筑峰填好两张近两千万的盖有假印鉴的检察院的转账支票。此后,刘仁、刘秋明指王筑峰等人用假身份证,将这1988万余元转给王军、刘仁,用于投资合旺阁。引存人袁某借走其中的350万。王筑峰得好处5万。 [另案]骗走国土局4000万 判决书表明,早在此单之前,王筑峰还伙同鲁子英等人也曾以高息融资为诱饵,骗取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福田分局综合科某负责人,在农行华侨城支行一办事处开设福田区国土分局账号,并汇入该怅号2000万元。之后,他们用上述同样的方式,两次从该行骗走4000万。 直至判决,仍有1200万元无法归还。上周经深圳中院重审后判决,刘仁、刘秋明、宋甫道、王筑峰等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通过伪造篡改银行储户开户资料的方式,伪造银行存单,转账支票,从银行套取储户存款,其行为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情节严重。故依法判处刘仁等4人,15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0万至10万不等罚金。本报记者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