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沙井盖伤人应标本并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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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1:38 南方新闻网 |
■众论 沙井盖伤人,已经不再是新闻,珠海一名孕妇前几天就摔个鼻青脸肿。(《珠江晚报》11月9日报道) 报道说,有律师建议该孕妇到法院起诉,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赔偿,也有人说板子 应该打在城管部门身上,至少应该增加地面巡逻员的数量。但我想,这些都治标不治本,因为不论怎样赔偿,赔偿多少钱,对下个“中招”者没有多少作用;城管部门也不可能整天围着城市千万个沙井盖转悠,对于沙井盖伤人,说到底应该从源头上治理。小偷偷了沙井盖,无非是把盖子换成钱。所以,城管部门就可以把废品收购站控制起来,对敢于收沙井盖的收购点处以重罚。这至少可以大大降低沙井盖被偷的可能。另外,政府不妨研发新型的产品来替代旧的沙井盖,如既耐用又成本低廉且不能回收的复合金属,或是更加笨重且不易回收的水泥。小偷偷来也根本没有销路,自然就会罢手,相信没有谁会对沙井盖情有独钟到利用它耗费力气减肥的程度。沙井盖伤人,着实考验我们的智慧,治理时惟有标本并重,才能让沙井盖更加安全可爱。□赵阳 向本版投稿视为同时向奥一网投稿 《每周评论》向社会各界征稿,读者可对本地新近发生的时事、社会新闻发表评论,文章长短不限,但务求观点新颖独特,具建设性和前瞻性。欢迎赐稿,一经采用,即奉稿酬。稿件请发到nfdsbcomment@yahoo.com.cn或传真到020-87366376。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