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加强蛋制品苏丹红检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1:47 生活报 | |
据新华社电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河北省一些养殖户使用含有苏丹红Ⅳ号的饲料,生产“红心鸭蛋”的情况,国家质检总局14日发布消息,要求各级质检部门开展蛋制品企业苏丹红专项检查。 苏丹红分为Ⅰ、Ⅱ、Ⅲ、Ⅳ号,均为工业染料,我国食品生产加工中严禁使用。质检总局责成河北省质监局对白洋淀国华禽蛋加工厂等生产加工场所的涉嫌产品进行封存检查 质检总局要求各地质监部门对蛋制品企业立即开展专项检查,凡是发现苏丹红的,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停止销售、查封成品,并责令企业召回含有苏丹红的产品。同时加强对苏丹红化工企业的监管,掌握其产品流向,责成企业不得将苏丹红销售给食品厂。 (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