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奕迅之父贪污判六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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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2:14 信息时报 | ||
据香港媒体报道,陈裘大受贿案13日在高院重审后,法官裁定身为公职人员非法接受利益等九项罪名成立,涉及贿款110万港元;高院昨天下午3时宣判陈裘大入狱六年外,还 要归还110万港元给房屋署。高院法官表示,陈裘大多次教唆承包商提供贿款,以取得房屋署建设工程合约,破坏房屋署和公众对他的信任,利用职权制造机会,以获取利益,是严重刑事罪行。并且不接纳其以准备接受肝移植手术为由减刑,认为被告在狱中也可以接受治疗。 法官又说,被告九项贪污罪名成立,会令他失去600多万港元退休金及每月3万多港元终身俸,而他是咎由自取。 13日,陈亦迅和妻子徐濠莹也到高院听审,在法官裁定其父九项罪名成立时,陈亦迅显得很失望。退庭后,陈亦迅走往犯人栏与父亲道别,除握手外,还在父亲的左脸颊上吻了一下,依依不舍地目送父亲步入囚室,随后与妻子乘坐保姆车离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