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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也是有原则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2:17 信息时报

  朱映晓 专栏

  http://zhuyingxiao.

  花儿乐队又出来现眼了。据说,“粉丝”如潮,响应热烈。他家粉丝,叫“花蜜”。唉,真是白费了这个名儿了!

  也许你会说:干嘛老惦着人家从前的事?年轻人犯错,上帝都原谅。但,如果根本不认错,而且摆明了还可能再犯呢?请听“花儿”如是说:“这个世界上只有7个音符,能够演奏出来的旋律肯定会有相似之处。所以我们的歌跟别的歌曲有些雷同,也是不可避免的。”“我们不能保证以后的歌曲不出问题,但是只要是出了问题,我们都会虚心承认的。我们不会赖账。”

  敢情这帮人悄悄了一段时间,并不是反省去了,倒是没有忘掉这回事,还记着呢——记着翻案和狡辩,还有,打铺垫,以后可以抄得名正言顺一点。“不管抄不抄袭,只要是歌迷和大众喜欢我们,我们就有市场,就能生存。”“我们就是想娱乐大家,给大家提供一些放松的作料,娱乐人民。我们无论走到什么地方,都有大批的歌迷追随,我想他们是需要娱乐的……”原来是因为有“粉丝”支持,所以底气十足!

  我也当过“粉丝”的。明白那种狂热的感情。比如,我对超女厉娜非常花痴,看着她那张宝贝可爱的脸蛋,不止一次心下暗誓:不管别人说她什么——不管说什么——都支持她。偶像也会犯错误,有一些是可以原谅的,比如关于人性的,关于成长的……少年无知,青春迷途,性格不完善,等等。没什么不可谅解的。花心都是可以谅解的——多情不是罪过,只要不像某大哥那样恬不知耻、公然拉上“全世界的男人”垫背就行。

  那么,“粉丝”还有没有原则呢?作为我,我是有的。比如,对抄袭——这种偷盗的行为。如果说极个别小偷也只是为了一口饭吃,你这却是欺世盗名,骗取名利,是无耻的贪婪。你是干什么的呀?这就是你的专业、你的工作——没有人格和没有职业道德,双重不可原谅。

  想当初,小郭作家抄袭事件沸沸扬扬,他那纯洁的眼泪固然好玩,其粉丝的“表现”更堪称一绝:汉字就那么多,你敢说你没抄过?抄也要有水平的,你抄一个看看?你说他抄XX?我还说XX抄他呢。——怎会有如此“粉丝”?不明白!

  原来,这样的“粉丝”还不少。当然,是真是假我们也不知。如是真的,也算是“物以类聚”的一个证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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