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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规范地下水资源开采利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3:00 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11月15日电(记者 俞俭)针对地下水超采、乱采问题,武汉市制定规范性管理办法,对地下水资源加强保护与利用,划定限采区、禁采区、实行开采总量控制,以保障公共安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武汉市地下水资源相对丰富又易于开采,但在开采中也存在无序状况,局部过量开采地下水,带来公共安全隐患,一些地段产生了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和地下水水质污染。

  14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的《武汉市地下水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地下水分布、开发利用情况和地质环境条件,划定地下水的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经依法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制定全市地下水年度可开采总量,科学确定井点总体布局和取水层位。

  由于取用地下水的地质状况复杂性和难以预见性,武汉市将建立地下水监测站网,实行实时在线监测,防止地下水枯竭和水质污染。

  据了解,武汉市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11亿立方米,可开发量超过4亿立方米,去年取用地下水0.42亿立方米,占全市总取水量的1.1%,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冷却水和地温空调冷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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