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个人现金收支单笔若逾廿万银行必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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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4:3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央行出台两则反洗钱新规盯住大额可疑交易 据新华社电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公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前者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后者于2007年3月1日起实施,目的均是防止利用金融机构进行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 金融机构必须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的大额交易包括四类: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据悉,2005年,有关部门共破获洗钱及相关案件50余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上百亿元。 (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