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人大监督:重点是重大事项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5:04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接受本报专访,畅谈贯彻实施《监督法》———

  本报记者崔朝阳通讯员任宣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究竟该怎样全面准确地理解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如何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做好规范和过渡工

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

  昨天,针对广大干部群众和各级人大代表关注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她指出,人大监督的重点应当是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去做,人大监督只会加强,不会削弱。

  关注民生大事监督问题解决

  监督法从六届全国人大就开始酝酿,经过了七届、八届、九届、十届全国人大不断努力,可以说是“20年磨一剑”。

  黄丽满认为,20年“磨”出的这部法律,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高度,很好地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政府和法院、检察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它和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一起,共同构成了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

  “在这个监督体系中,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一府两院’进行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监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最高层次的监督”,黄丽满说,“因此,人大监督的范围应当是对国家和地方事务中那些带有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人大监督不能事无巨细,什么都管。什么都管,势必什么都管不好、管不了,而且不利于充分发挥‘一府两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甚至可能对‘一府两院’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影响工作效率。”

  “这就要求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更加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把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反复抓,一抓到底,直到问题得到切实解决。这样,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才不致流于形式,才不会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黄丽满强调。

  

人大监督:重点是重大事项监督

  上图:黄丽满主任畅谈人大监督崔朝阳摄

  规范加强监督有做不完的事

  监督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人大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监督法的制定、出台,以及监督法的调整范围,就是为了规范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同时也为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带来新的契机”。

  黄丽满指出,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做好监督法规定的四项经常性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如果严格按照监督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去做,我们的任务是相当繁重的,有干不完的事。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量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加了;加强监督工作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重了;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提高了;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不是弱化了,而是加大了”。

  多年来,广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结合工作实践,为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制定了一批涉及人大监督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有关工作文件。目前,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已经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涉及监督工作内容的10项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梳理,并拟提请常委会会议废止其中4项目,修改4项。

  改进监督工作从五方面着力

  黄丽满强调,围绕监督法规定的监督内容和形式,今后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要突出监督重点,选准监督议题。要真正抓住本行政区域内带有根本性、倾向性和全局性的问题进行有效监督。监督议题选得准、选得好,监督工作才能取得明显的效果。

  要在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还要采取多种监督形式,才能增强监督实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总结了监督工作中的经验,提出要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把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结合起来,把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结合起来,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把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结合起来。这五个结合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要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从决策环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要坚持公开原则,认真做好监督工作情况的通报和公布工作。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常委会监督的内容和计划要公布,有关部门对监督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也要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要坚持依法行使职权,确保人大监督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日京/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