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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面对偷拍,你拉紧裙摆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5:10 浙江在线

  马来西亚一堂堂市政厅的闭路电视摄像头“不务正业”,竟然偷拍女记者的“裙下风光”,着实让人大跌眼镜(新浪网11月12日国际在线消息)。当然,机器是不识风趣的,有此“雅兴”的是操控机器的人。

  所以,随着越来越多“偷拍”丑闻传来时,有人诘问到这是现代电子信息技术高度发达并过快应用于生活带来的负效应,对此观点笔者不以为然,因为科技发展成果就是要为

社会生产和民众生活服务的,只有得以充分运用的发明创造才是生产力。

  然而,让笔者感到震惊甚至窒息的,倒不是这起性质极其恶劣的偷拍事件发生,而是在事件发生后,作为事件主角的这名女记者——通常被视为强势群体代表的“无冕之王”,居然只是当场失声痛哭并连忙更换座位作罢。要说“痛哭”是“委曲”情绪的发泄,那么更换座位则是“求全”态度的表达!为什么?在堂堂一市政厅内名流云集、人头攒动,为什么会面对如此一起黑白分明、是非明辨的恶劣侵权事件,竟无一人能出面进行有效的制止,在堂堂一现代国度里,法典重重、天网恢恢,却一时间找不到一条可以真正拿来抵御恶行的法条,最后只得让那位来自某英文报纸的受害女记者在第一时间里作出了“惹不起、躲得起”的“明智选择”?!

  要深入分析原因,必然是多方面的。但笔者以为,其中关乎法律和道德的两点缺失是最最主要的原因。在法律上,目前针对偷窥或偷拍行径的定罪、量刑和处罚还很模糊,有关专家称这主要是因为取证难,制定标准难的原因,同时它还涉及到法律和道德伦理方面的难题。对此,在北京、深圳等地也曾出台过一些简易的处罚措施,但都是因为缺乏有效的系统支撑而无法彻底实施。但是不管有多难,无法可依终是“最大的痛”,尤其是对于涉及“制黄”的偷拍行为,更应当及早加以重典整治,早日动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受害者的身心权益。当然,在道德层面上,更应该建立起强大的教防体系,适时加以正确的教育、引导和警醒,因为谁都会认同这样的事实:比“偷拍”更可怕的是存在“偷窥”的市场需求。尤其是对青少年一代,要密切关注其身心发展的每一个动态和每一项表征,循循善诱、殷殷教导,教育他们陶冶高尚的情操,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培养高雅的审美观,远离黄毒和低级趣味,健康成长为社会有用之才。如此,我们身处的这个社会才能在美丽的裙摆自由地飘舞下显得更加和谐。


作者: 杨介聪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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