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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克隆他人文章 广州体院院长涉嫌抄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5:29 金羊网-羊城晚报

  2006年公开发表的一篇长6100余字的论文,其中有近5000字与2000年公开发表的另外一篇论文几近于完全一致,雷同率高达80%以上。

  据今天的《中国青年报》报道:日前一封读者邮件发到报社:“我是一名普通学生,因为要写论文,在寻找资料的过程中无意中发现了两篇极为相像的文章。两篇文章几乎完全雷同,图表与表述都一样。但让人吃惊的是,《中国竞技体育利益格局衍变的研究》的参

考文献中,居然没有提到《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分析》,这真是一个让人失望的做法!也是一个让人愤慨的做法!”

  据了解,《中国竞技体育利益格局衍变的研究》的第一作者许永刚,系广州体育学院院长。记者对此事展开调查。

  两篇论文比较:主体部分几乎一字不差

  记者找到了这两篇文章进行了仔细比较。论文显示,发表于2006年5月号《广州体育学院学报》的《中国竞技体育利益格局衍变的研究》,其收稿日期为2006年4月10日,对第一作者的简介是:“许永刚,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体育社会学和体育教育训练学”,作者单位为“广州体育学院”。第二作者是王恒同。论文注明是“国家体育总局社科基金资助项目课题”。

  而发表于2000年9月号《体育科学》的《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分析》,其收稿日期为2000年2月8日,第一作者的简介是“李艳翎,副教授,北京体育大学博士研究生”,工作单位是“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第二作者郑吾真,单位是“北京体育大学”。

  仔细比较两篇公开发表的论文发现,《中国竞技体育利益格局衍变的研究》除引言部分的390多字及结论等部分的730多字外,中间部分与《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分析》几乎一字不差。而前者的3个图表与后者比较,其中一个图表一模一样,只是其中的个别数据和脚注有出入,而另外的两张图片则极其形似。

  许院长回应:“我可能把关不严”

  “这个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有学生向我们体育学院学报反映过这样的事情了,学报也向我反映了。”《中国竞技体育利益格局衍变的研究》一文的第一作者、现广州体育学院院长许永刚说,论文是他带过的硕士研究生王恒同交给学报的。

  “这篇文章我没有参与写作,之所以挂我的名字,是因为只有挂了我的名字才不需要交论文的版面费。学报论文版面费一篇一般要交800元至1000元,但所有的学校老师发论文都不用交版面费。”

  记者提醒说,第二作者王恒同在2004年硕士生毕业后,于当年留在了广州体育学院教务部门工作,且一直工作至今。许永刚说:“可能是因为不挂我的名字发不出来,学报的专家审稿制度是比较严格的。”

  许永刚说,王恒同在将论文交给学报之后,才告诉他挂了他的名字,而学生发表论文要挂他的名字,许永刚说他一般都不会去看,“这是个好事情,应该去支持”。

  对于论文涉嫌抄袭的问题,许永刚表示,这篇论文“应该说在引用上,特别在参考文献上,还是有些问题的,应该忠实原文”。他估计,王恒同在写这篇论文的时候,“当时可能是在网上看的这篇文章,没有查到出处”。“在这个过程当中呢,我可能把关不严”。昨天下午,记者多次拨通王恒同的手机,但一直无人接听。

  被抄袭者称:“我们自己处理,和为贵”

  针对两篇论文几乎雷同的情况,《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分析》一文的第二作者、北京体育大学教授郑吾真说,“他这种情况应该算是剽窃了”,“如果基本上按照原文全文抄袭,完全弄别人的东西,不太合适。”郑吾真还认为,“这跟导师有关系,把关不严,这是作风问题。”但他表示他并不生气,从爱护学生出发,不要过多考虑这个问题,年轻人在成长过程中,犯错误难免,给人家发展的空间。“我退休了,已经不太在乎这些东西了。”

  而文章的第一作者、现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院长李艳翎的态度则出人意料。他声称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自己处理,以人为本,和为贵”,“我们互相协商过,还有过一些约定”。而对于责任问题,他说:“我懂学术规范,但为什么要处理?没有必要。”他不希望把这个事情搞大。对于这篇论文是否存在严重抄袭,他认为“不需要这样上纲上线”。

  “李艳翎是我的学生,当时做这个课题是我们跟他一起参与的。这个事情是我跟李艳翎一起商量好了的。”许永刚说,他也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体育系,跟李艳翎有师生关系。

  

论文克隆他人文章 广州体院院长涉嫌抄袭

  上图:被指抄袭的论文图/中青

  

论文克隆他人文章 广州体院院长涉嫌抄袭

  上图:刊登两篇论文的期刊图/中青

  学术不端十大行为

  一、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二、伪造篡改实验数据;三、随意侵占他人科研成果;四、伪造申请者或签名;五、编造虚假简历;六、重复发表论文;七、学术论文质量降低和育人不负责任;八、学术评审和项目申报中突出个人利益:九、过分追求名利助长浮躁之风:十、违反实验动物保护规范

  中国治理学术不端行为举措

  科技部:2006年11月9日,科技部还发布了《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6种科研不端行为将受到查处和惩罚,措施包括:警告,中止项目,终止项目,收缴追缴项目经费,在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等;同时涉及多种科研不端行为的,将从重处罚。

  教育部:2006年5月,教育部公布了《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将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将被引入评奖、晋升等过程中,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要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撤销项目、取消晋升资格直至解聘等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据中青报)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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