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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经营困难”不是邮政提价的理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0:14 红网

  国家发改革委、国家邮政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15日起,上调信函、明信片业务资费。根据这一通知,信函资费首重100克以内,每重20克本埠由0.6元调整为0.8元,外埠由0.8元调整为1.2元;明信片资费由每件0.6元调整为0.8元。(11月15日《中国青年报》)

  垄断企业涨价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但突然见到这么一纸涨价的通知,多少还是令人

有些愤怒。据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理顺邮政资费结构,缓解邮政行业经营困难,促进邮政行业发展和邮政体制改革的深化。但是笔者不禁要问,邮政资费真的像邮政局解释的那样偏低吗?通过涨价能使中国邮政走出亏损的阴影吗?

  其实,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邮政部门总是以信件资费偏低、不足以补偿其经营成本为由要求提高收费标准,使投寄信件的价格扶摇直上。1990年从0.08元涨为0.2元,1996年从0.2元涨为0.5元,1999年又从0.5元涨为0.8元,2006年再次从0.8元涨为1.2元。

  然而,令人困惑的是,扶摇直上的价格并未使邮政部门的亏损减少,反而增加了。据邮政部门公布的数字,邮政亏损从1995年的47亿元,上升到2000年的154亿元。邮政企业的亏损以如此之高的幅度上升,邮政部门能心安理得地说自己的涨价是合理的吗?

  事实上,作为一种公用事业,邮政部门的调价关系到公众的基本利益以及社会的共同需求。因此,邮政部门的价格形成必须置于政府的有效控制之下,保证邮政部门等公用事业产品或服务的合理生产和供给。而这次的邮政调价行为,事先既没有向社会公布相关邮政业务的成本构成,也没开听证会给公众公开博弈的机会,而仅仅是把自已决定的调价结果以通知的方式予以公开了事。显然如此单方面的行政定价方式,不仅与现代社会对政府行政的基本要求不符,更是缺乏公信力和约束力。

  在笔者看来,邮政企业的高成本是由于其缺乏竞争、效率低下造成的,而要消费者来承担这种成本,显然是不合理的。当务之急,邮政部门要真正实现扭亏,摆脱目前的困境,必须改变传统思维中兜圈子的现实,正确处理好价格、市场、利润的关系。不能把价格作为获利的唯一手段,少在提价上打主意,否则就没有理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继续生存。对价格主管部门来说,不能一味地呵护邮政企业,而应该建立有效的成本约束机制,促使其自觉地降低成本。这样,才能使邮政经营实现“退一步海阔天空”、“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景象。

稿源:红网 作者: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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