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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费"案市府职员改列嫌疑人称马英九不知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8:03 人民网

  人民网11月16日电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检调侦办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昨天约谈市长办公室前秘书余文等十一人;余文坦承贪图方便报假帐,但没“A”(贪污)钱,讯后当庭被改列贪渎、伪造文书案的犯罪嫌疑人,并限制出境。

  据台湾媒体报道,余文昨天交出三千多张、总金额一百四十一万元的原始发票,供称他虽然以取巧方式拿大额发票凑抵小额发票报帐,但核销金额都是实报实销,没有一分钱
流入私人口袋。他还帮马英九说情,指马英九不了解报帐方式。

  不过,检调认为还有查证余文说法是否属实的必要,将清查原始发票。

  检调是以侦办“国务机要费”案的模式,从马英九“特别费”的刷卡、贵宾卡消费纪录,比对发票核销单据找出十一名实际消费者,也就是提供发票报帐的相关人,列出要传讯的名单。

  据了解,检方在本周二约谈马英九,台北市府一度想改期,主要原因是市府高层希望检方能在约谈马英九前,先约谈余文;但检方有串供的疑虑,不同意市府要求。

  台“高检署”查黑中心昨天以证人身分传讯余文、马英九随身秘书、市长室秘书、一名离职市府官员,和包括余文妻子内的七名发票出现在特别费核销纪录消费者。据了解,部分证人证称知悉余文拿发票报假帐,部分则否认知情。

  检方查出余文以金额较大的发票报假帐,计有三C卖场二万多元的电视机、好市多卖场的大批购物发票等。余文辩称,因为报帐有时会出现十元、二十元的消费,金额太低,他懒得一笔一笔去浮贴,才自作主张四处向朋友、同仁借发票。

  余文供称,市长“特别费”每个月有十七万元必须以发票核销,他平常手边有五万元周转金,因为红白帖等支出很多,常常不够用。他强调,“市长(马英九)申报特别费还会倒贴,不可能从中A钱”。

  余文说,“特别费”的争议爆发后,他从台北市府地下室找出未报帐的三千五百七十四张小额发票,总额为一百四十一万元,但只报了特别费八十万元,差额六十一万元是以市长室的

公积金来补。

  他说,公积金是北市交通大队交通查缉奖金拨给市长的奖金,但马市长不肯拿,留作办公室加班时餐饮使用。

  为证明没有污钱,余文昨天捧了数包装满原始报帐小额发票的证物,交给检调人员。他说,从2003年开始到今年六月为止,应该报帐的发票都在这里。

  另据报道,昨天上午马英九为余文的便宜行事道歉,神情相当沮丧。马英九还表示,“特别费”风波给其政治形象造成了相当大的冲击,可能台北市府团队近8年兢兢业业的工作也打上折扣。

  而昨天下午,

国民党中常会上也有中常委建议马英九立即请辞台北市长,以示负责,并减少政治损害。

  另外,台北市政府市长办公室主任郑安国为负起监督不周责任,十五日向市长马英九请辞获准。台北市府相关官员十五日傍晚证实,马英九已经准予辞职,遗缺暂由市府秘书长李述德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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