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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称送礼是常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8:36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1月15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通讯员常鸣 今天上午,农发行腐败串案另一涉案人员、天津中银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卫国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45岁的陈卫国因涉嫌向农发行原副行长于大路行贿42万元被提起公诉。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陈卫国曾写下情况说明,称“既然做成了一单大的生意,就应该好好谢谢人家,这是人之常情!”

  检察机关指控,陈卫国于1998年在担任天津中银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为承揽北京美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购置汽车的业务,经他人介绍与原农发行副行长于大路(于今年年初被判刑)结识,并在于大路的帮助下成功签订了汽车购销合同。为了表示感谢,陈卫国给了于大路42万元人民币。

  对于上述情况,于大路曾供述说:“1998年左右,农发行有一个2亿元的汽车租赁业务,由我当时所在的农发行财务部负责物色供货厂家,有人向我推荐了陈卫国,后来通过和陈卫国接触,我对他的公司比较放心,之后,采购了陈卫国300多辆汽车,大约金额将近1亿。大概在1998年底、1999年初的样子,陈卫国来我办公室说感谢对他们公司的关照,送给我42万现金,我收下了。”2002年8月,当审计署开始审计时,于大路又把这笔钱拿出来退还给了陈卫国。

  陈卫国对于大路的证言没有任何异议,但还是觉得自己有点冤枉。陈卫国说:“本身我做的是正当生意,跟于大路没有任何约定。业务做完后,中间人说买卖做的不错,想给点钱意思意思,我能理解他说的话的意思,就从公司拿了钱。”陈卫国说在此之前,于大路对于要感谢费并没有任何表示。“这都是彼此心照不宣的。我只是想大家生意都不好做,既然做成了一单大的生意,就应该好好谢谢人家,这是人之常情嘛!”可正是他所谓的“人之常情”使他今天坐在了被告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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