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每年100万呵护文化“宝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8:51 兰州晨报

  兰州市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兰州晨报讯(记者刘凤宇)记者从11月15日召开的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兰州市制定的《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兰州市从2006年开始每年将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非物质文化保护工程。同时,将结合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建设兰州市非物质文化艺术博览中心。根据《方案》,到2015年,兰州市将使全市珍

贵、濒危并具有历史、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体系。

  《方案》确定的7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为:特有的民族语言及记音符号;口述文学(神话、传说、故事、寓言、笑话、歌谣、史诗、谚语、俗语、谜语、歇后语、民间叙事诗、民间说唱、民间说唱文学、民间戏曲文学等);民间艺术(美术、工艺、雕塑、舞蹈、戏曲、曲艺、杂技等);民间工艺(器械制作、金属、陶瓷、木做工、织染、造纸印刷、酿造炮制等);传统的礼仪(节日、庆典、体育、娱乐等活动);与上述各项相关的代表性原始资料(手稿、典籍、谱牒等)、实物和场所以及传统的生产、生活习俗、服饰、器具、用具等;其他需要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方案》提出,要命名一批兰州民间艺术大师,通过给优秀民间艺人命名“大师”、“名艺人”、“传承人”等荣誉称号,鼓励民间艺人传承技艺,提高兰州市优秀民间艺人在国内外文化交流中的文化品位和竞争力。在非物质文化形态保存较为完整、特色鲜明,并具有特殊历史、文化价值的民族聚集村落、古村落和特定区域,分级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