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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西构建和谐社会信访代理制帮群众解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0:34 人民网

  人民网青岛11月16日电山东省莱西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适应形势,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工作机制,于2006年1月起在全市推行了信访代理制度。即,在市、镇、村三级设立信访代理机构,当群众有困难和问题时,各级信访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为群众提供无偿的全程式代理服务,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多次办为一次办。

  莱西市在村级和社区,设立信访民情室,由村经管员或居委会主任兼任村、社区代

理员和调解员。在镇级,设立信访代理室,与信访、综治、司法、调解、民政等部门组成镇级信访代理中心,实行合署办公,直接处理村级代理的各类信访事项,如群众对处理意见不服或有异议的,则全程代理到市级处理。在市级,成立信访接待中心,作为全市信访接待的龙头,接待中心主任由市委副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市政府分管信访的副市长兼任,市信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另外在35个市直部门设置接待窗口,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受理镇级代理的信访案件,服从市信访接待中心的统一协调和调度。对结而不服的案件,全程代理到上级部门复查或复核。三级信访代理机构的建立,形成了以村(社区)信访民情室为基础,以镇信访代理室为主体,以市信访接待中心为主导,上下贯通的三级联动代理网络。

  该制度实行办理加代理模式,凡是群众反映的问题,首先由村信访民情室工作人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或无法调解的,代理到镇信访代理室反映。镇信访代理室受理登记后,能够解决的在规定时限内解决,并转交村级代理员回复信访人;如镇级处理不了或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由镇信访代理室安排专人,带齐有关材料到市信访接待中心进行反映,由接待中心按问题的性质引导其到市直有关接待窗口进行处理,职能部门要在认真登记和接谈的基础上,按《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出具《信访公开承诺书》,注明办结时限,信访人在承诺时限内坐等结果。

  为确保代理和办理效果,莱西市信访接待中心重点建立健全了“五件五制”制度。一是对可当场解决的问题和事项作为即办件,实行直接办理制,当场解决;二是对需进行调查研究的问题和事项作为承办件,签订《信访公开承诺书》,采取承诺办理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三是对问题复杂,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信访事项,作为联办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采取联合办理制,信访接待中心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办理;四是对需上级有关部门处理或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作为上报件,采取代理制,由市信访接待中心全程代办;五是对国家明令禁止,明显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信访事项,作为终结件,采取明确答复制。

  该制度自实施以来,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一大批信访案件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三访”案件明显下降。今年以来,三级信访代理机构共代理信访问题和案件367起,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处结,处结率100%,结服率为96%,群众越级信访、重复信访及集体上访同比下降35%、28.3%和40.8%。

  各级信访干部素质明显提高。推行信访代理制以来,信访群众普遍反映,信访干部不仅业务更熟练、办事更认真了,而且在待人接物方面也有了明显转变,以往“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现象不见了。

  密切了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联系。该制度打破了传统的工作流程,强化了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功能,变分散办公为集中办公,变群众往上跑、自己访为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为群众代跑、代访,实现了“把方便让给群众、把麻烦留给干部”。(宋学春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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