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反腐也需期权观 中国遏期权腐败斗"勇"变斗"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1:1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6日电 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本周刊发曹儒国署名文章,对“权利期权化腐败”现象进行了深入剖析。文章指出,“权力期权化”出现,标志着中国反腐败斗争在技术层面的较量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峰。腐败与反腐败由过去的斗“勇”变成了斗“智”,反腐败也要引入“期权”观念,延长职务犯罪的追溯力。

  文章指出,要破除“权力期权化”的笆篱,必须从四方面提高反腐能力。

  靠文化“疏”,使“权力期权化”难以立身。从三个方面加强疏导:一是培养“荣辱”文化,二是破除“潜规则”文化,三是建设廉政文化。

  靠制度“导”,使“权力期权化”难以施行。一是规范政府管理制度,二是健全公开制度,三是完善工资制度。

  靠监督“防”,使“权力期权化”难以遁形。权力的“期权化”现象,实质上反映出对干部在职时的监督出了问题。解决好对权力的长期监督问题,期权腐败就能有效突破。一是形成监督体系,二是对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三是强化党纪规定,四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靠严法“治”,使“权力期权化”难以兑现。一方面,明晰治理期权腐败的法理基础。治理期权腐败是一种对公务员的监督管理,要尽量法律化、细则化、透明化。另一方面,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反腐败也要引入“期权”观念,延长职务犯罪的追溯力,对腐败分子不论离开原岗位有多长时间,都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