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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苍山县人大常委会举办《监督法》学习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1:13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1月16日讯11月14日上午,山东苍山县人大常委会在县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举办监督法学习培训班。县人大常委会主持工作的副主任王佩玉出席并讲话,副主任李善东主持。

  参加培训班的人员集体观看了盛华仁副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培训班上的讲话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关于学习监督法的辅导报

告。

  王佩玉在讲话中就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提出了要求。他说,监督法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学习培训工作,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监督法上来。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为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他指出,要健全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监督法的全面正确实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贯彻实施监督法的意见》。对符合监督法规定精神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加以深化和细化;对与监督法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要及时作出调整,提出修订建议,适当时候提请审议修改,认真加以规范,工作上尽快过渡到位,为实施监督法做好充分准备;对过去没有,但需要制定的,要积极开展研究论证,适时进行制定。

  他强调,要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一是要坚持党对人大监督工作的领导;二是要在监督工作中正确处理好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三是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四是要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副主任张德华、赵平森、田家成、薛良斗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了会议,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县政府组成部门、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人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宣传委员、党委秘书参加了会议。(于瑞清刘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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