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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粉吃出苍蝇告中国大酒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1:22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吃完河粉竟在碗中发现一只苍蝇,这让来自香港的刘先生气愤不已,怒将中国大酒店告上法庭。由于细心的刘先生及时用手机拍下照片作为证据,越秀区法院认可了他对当天事实的叙述,于日前判决中国大酒店要赔偿刘先生未及时返回香港的车票损失88元。宣判后,双方均表示不服,同时向广州中院提起上诉。

  吃完河粉发现有苍蝇

  据刘先生回忆,2006年8月8日,他买好了车票准备返回香港。下午6点多时,他正在候车,便就近在中国大酒店食街点了一个越式牛肉汤河粉,就在用餐完毕准备结账时,他突然留意到汤中有一个黑点,再低头仔细一看,黑点竟然是一只苍蝇,“难道我在吃一碗煮有苍蝇的河粉",想到这儿刘先生顿时恶心不止。

  他赶忙叫来了服务员,服务员听了刘先生的投诉后准备将碗端走。为了留有证据,细心的刘先生赶忙掏出手机,对着粘有苍蝇的汤碗拍下了照片。

  谈判不成食客告上庭

  此后,双方开始了“艰难”的谈判。刘先生认为,酒店不仅不应该要钱,还要承诺如果日后他因为苍蝇而发生身体不适,酒店也要为此负责。但酒店的服务人员并没有给予刘先生明确的答复,也没人愿意签字承认碗内有苍蝇,只是表示愿意免去45.6元的费用。双方始终谈不拢只好报警,但警方因该起事件为民事纠纷而没有受理。

  争来吵去,时间已经到了晚上8点半,眼看9点钟最后一班回香港的车就要出发,刘先生只好先行离开,但是,晚上10点钟与人约好谈生意的计划却因此泡汤,返港已经没有意义。

  第二天刘先生又从香港赶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给酒店,得到的回复时正在调查中,调查完毕会给予回复。10天后,刘先生将中国大酒店告上法庭。

  照片作证索赔3000余元

  法庭上,刘先生称事件发生后,双方协商不成,导致延误回香港,造成来回166港元的车票损失,同时他时时担心自己的身体受到伤害。他认为酒店违反了餐饮服务合同,要求法院判决中国大酒店赔偿交通费166元、误工费1000元、医药费300元、精神损失费2000元。为此,刘先生将手机中的照片打印出来,连同“餐饮结账单”和手机的拍照时间记录一起作为证据提交给了法庭。

  免单不等于承认有苍蝇

  中国大酒店先是承认刘先生确实在当天用过餐,双方也发生了争议,事发后,酒店免收了刘先生的部分费用,但这是服务行业处理争议的通常做法,并不意味着酒店承认刘先生所说的事实。酒店称,刘先生是在吃后才提出有苍蝇,可见从烹饪到上桌过程中双方均没有发现食物中有不洁物,因此刘先生没有理由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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