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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警车撞飞行人也敢逃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2:00 光明网
毕文章

  警察是人民的守护神,理应率先垂范,以身作责,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为广大的人民群众作出榜样。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有些警察素质低下,所作所为实在是让人鄙视,败坏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亵渎了神圣法律的尊严。这种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啦,否则,后果实在是不堪设想。

  《西部商报》11月11日报道:昨晚7时06分,在西固陈官营桥头西侧,一来自礼县的

打工男过马路时,被一辆闪着警灯的警车当场撞飞。令人震惊的是,肇事的警车居然没有停车,而是一路西行逃离现场。被撞成全身多发性骨折的伤者,目前正在接受抢救治疗。为找到肇事逃逸的警车,西固交警大队20多名警察,分路段进行查找。

  报道称,接到报警后,西固交警大队巡逻中队和事故股紧急出动赶赴现场,民警在积极勘查现场的同时,立即走访附近的目击群众和路人,经过对大家的逐一认真排查询问,几个目击者称,虽然他们只看到了车牌上有1和8两个数字。但是,根本无法准确说明车牌,经过交警的多方调查,目前可以暂时排除该车是交警部门的警车,可能是法院、检察等部门的警车。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交警沿路排查并且向兰州市交警支队上报,请求龚家湾大队等进行配合。截止昨晚记者发稿时,肇事的车辆还在查找之中,西固交警大队李晋生大队长表示,这是一起性质严重的肇事逃逸事故,他们今日将求助于省公安厅车辆管理部门,力求尽快查出肇事逃逸的警车,依法处理决不姑息。

  当今社会,经济高速发展,车辆增加速度惊人,发生交通事故是难以避免的事情。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人就该积极地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勇敢地承担起应该担负的责任。这是普通人都能够做到的事情,而身为人民警察却无耻地逃逸啦。这怎能不让人义愤填膺呢?这怎能不让人齿冷三天呢?这怎能不让人痛心不已呢?俗话说:“跑了和尚跑不了庙。”肇事逃跑的警车迟早会被揪出来,撞人逃逸的警察终究会受到应用的惩罚,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诚然,警察撞人逃逸的事件虽然属于个案,但是警察违法乱纪的事情却时有发生。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要求我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作为人民警察不应该带头践行吗?因此,我们要以此事为借鉴,大力加强对警察的教育工作,提高警察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坚决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各地绝对不能掉以轻心,必须认真对待,抓出成效。因为这是建设小康社会、建设法制社会、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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