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邮资上调:深化改革还是强化垄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3:48 四川新闻网

  张贵峰

  11月1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15日起,上调信函、明信片业务资费——本埠由0.6元调整为0.8元,外埠由0.8元调整为1.2元。明信片资费由每件0.6元调整为0.8元。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缓解邮政行业经营困难,促进邮政行业发展和邮政体制改革的深化。(《新华网》11月15日)

  14日发通知、15日便执行,如此邮政资费上调方案可谓“雷厉风行”、“迅雷不及掩耳”,完全是一副“一点商量余地也没有”的架势。问题是,基本邮政资费调整,真的可以不必也不容商量吗?

  《价格法》规定得清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毫无疑问,邮政的公用、公益性质就是不言而喻的。至于其垄断性,那更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因为依据现行《邮政法》,“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8条),而所谓“专营”当然也就是垄断。不难看出,邮政资费几乎具备价格法要求的应当举行听证的一切条件——如果这样的价格调整都无须听证,还有什么需要听证?

  说到这里,不能不提到日前发改委刚刚下发另一份通知——《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称:将强化对垄断行业的成本监管,明确定价成本构成、审核标准和方法,并向社会公布。有关官员并强调:“未经成本监审,不得制定或调整价格”。那么这里我们的疑问是:作为法定的垄断行业的邮政业,在资费调整前,成本监审了吗?如果审了,为什么没见公布;如果没审,上述通知的威信、公信力又如何保证?

  当然,应当承认,目前邮政行业确有经营困难——据此前发改委公布的数字,2005年邮政业亏损3.98亿元,而且这些困难、亏损中的一部分确实是由于其承担公益性的普遍服务责任造成的,因此,为缓解这种困难国家给予适当的补偿,应该说是合理和必然的。但这里必须澄清的一个问题是:以邮政资费普遍上调的方式进行此种补偿未必又是恰当的,因为毕竟,邮政行业的困难亏损并不都是施行普遍服务带来的,其自身的经营水平能力同样乃至更需要为之负责,或者说,基础资费上调不仅有关公益性的普遍服务,而且牵涉、惠及牟利性的竞争服务。如此一来,“一锅煮式”的资费上调,便很难摆脱向公众转嫁经营亏损的嫌疑,必然也与“促进邮政体制改革的深化”的涨价理由相矛盾。

  关于邮政体制改革,我们知道,“政企分开”、“破除垄断”一直是社会呼吁的基本方向。根据有关改革方案,现行邮政系统将重组分置为:专事政府监管职能的邮政局和完全企业性质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这意味着,后者必须主要依靠其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而不是垄断地位、政府价格管制,去解决诸如亏损之类经营问题,这正如《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指出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组建后,要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逐步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既如此,值此邮政体制改革正在紧张进行之际,有关部门忙不迭地大幅上调邮政资费,派送企业性质的邮政公司以价格厚礼,究竟是有利于其深化改革、增进市场竞争力,还是有助于它强化垄断和行政依赖,无疑值得疑问。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