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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热点快评•邮资上调:深化改革还是强化垄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5:08 金羊网-羊城晚报

  □张贵峰

  11月1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15日起,上调信函、明信片业务资费———本埠由0.6元调整为0.8元,外埠由0.8元调整为1.2元。明信片资费由每件0.6元调整为0.8元。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缓解邮政行业经营困难,促进邮政行业发展和邮政体制改革的深化。(据昨天本报报道)

  14日发通知、15日便执行,如此邮政资费上调方案可谓“雷厉风行”、“迅雷不及掩耳”,完全是一副“一点商量余地也没有”的架势。问题是,基本邮政资费调整,真的可以不必也不容商量么?

  《价格法》规定得清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毫无疑问,邮政资费既然还带着一个“政”字,其价格的公用、公益性质就是不言而喻的。至于其垄断性,那更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不难看出,邮政资费几乎具备《价格法》要求的应当举行听证的一切条件———如果这样的价格调整都无须听证,还有什么需要听证?

  日前发改委也刚刚下发另一份通知,贯彻落实《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有关官员并强调:“未经成本监审,不得制定或调整价格”。那么,作为法定的垄断行业的邮政业,在资费调整前,成本监审了吗?如果审了,为什么没见公布;如果没审,上述通知的威信、公信力又如何保证?

  应当承认,目前邮政行业确有经营困难———据此前发改委公布的数字,2005年邮政业亏损3.98亿元,而且这些困难、亏损中的一部分确实是由于其承担公益性的普遍服务责任造成的,因此,为缓解这种困难国家给予适当的补偿,应该说是合理和必然的。但这里必须澄清的一个问题是:以邮政资费普遍上调的方式进行此种补偿未必又是恰当的,因为毕竟,邮政行业的困难亏损并不都是施行普遍服务带来的,其自身的经营水平、能力同样乃至更需要为之负责。“一锅煮式”的资费上调,便很难摆脱盲目向公众转嫁经营亏损的嫌疑。

  关于邮政体制改革,“政企分开”、“破除垄断”一直是社会呼吁的基本方向。然而,值此邮政体制改革正在紧张进行之际,有关部门忙不迭地大幅上调邮政资费,派送企业性质的邮政公司以价格厚礼,究竟是有利于其深化改革、增进市场竞争力,还是有助于它强化垄断和行政依赖,无疑值得怀疑。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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