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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反腐报道“言色不见贪”不怪媒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5:56 四川新闻网

  曹林

  《检察日报》11月15日刊登一文批评当下反腐报道“不见贪只言色”的娱乐化倾向:从某官员用MBA管理情妇,到省委副书记与市委副书记共用情妇,再到女卫生副厅长以色谋权,一起起“言色不见贪”的反腐新闻几乎让人忘记了他们本来是贪官,而仅仅是情色故事的主人公。作者批评道,时下在个别媒体、记者的眼里,贪官怎么贪、如何反贪仿佛都不重

要了,重要的是他们的私生活,如此抓住某些官员的蛛丝马迹大肆渲染,是把严肃的反贪话题娱乐化了、低俗化了。

  “泛娱乐化”确实是当下某些媒体的一种病症,为了吸引眼球,不管多么严肃、神圣和沉重的话题,总喜欢抓住一些刺激的片段和暴露的细节大做文章,津津乐道于一些捕风捉影的绯闻隐私,在泛娱乐化中消解和回避了真正问题,这种花边化、小报化的媒体倾向值得批判。但具体到反腐报道“言色不见贪”的娱乐倾向上,笔者觉得这怪不得媒体——反腐报道花边化,更值得反思的应该是我们的反腐制度和官员监督模式。

  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媒体并不承载着直接的反腐义务,新闻纸是用来刊载新闻的,什么是“新闻”,“新闻”最重要的品质应该是“新”——可看看近几年来那些被揪出的大贪小贪男贪女贪们,无论是贪污手段还是贪污数额,是贪污过程还是贪污技巧,有多少是“新”的?某地连续三任交通厅长“前仆后继”,腐败过程惊人地相似,只是送钱者和数额不同而已。无非是权力缺乏监督,无非是钻空子权钱交易,无非是“一把手”独断专行,这些大同小异的反腐故事,老百姓初看时会有义愤填膺之感,可看多了,就有审丑疲劳了。对新落马的贪官,人们凭经验可以猜到他们是怎样贪赃枉法的,哪里需要什么“媒体报道”?在这种关注疲劳下,有的媒体就转向了对贪官私生活的关注,只有这些东西才有“新意”,才能提起公众对腐败官员的注意。

  反腐报道“言色不见贪”的娱乐化倾向,可谓一种意味深长的反讽。人们对官员那套腐败套路太熟悉了,以至于毫无关注热情可言。他们不明白,为什么同样的腐败故事在不断地上演呢?对本应最能激起人们正义感的反腐过程失去兴趣,由贪事转向情事,是公众对举步不前的防腐“用眼球投票”。

  在“用眼球投票”中,公众为何对贪官的情事特别感兴趣呢?除了普遍人性对性事、情事、私生活有一种特别的窥视欲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舆论对官员行为过度神秘化、封闭化下的一种反弹。

  在一个开放的社会,一个平民的私生活不应过多受到舆论的关注和评判,而官员不一样,因为他们手中掌握着公权力,他们8小时之外的许多行为不仅涉及私德,还涉及公德,应该在舆论和公众的监督范围之内。可在现实语境中,8小时之内的监督尚未充分,8小时之外更是异常神秘和封闭了——即使当年胡长清、张二江等人的风流韵事已在民间传得沸沸扬扬的情况下。在这种过度禁忌和神秘下,公众只好把一种监督热情转移到对“死老虎”私生活的关注上。在中国,一个落马贪官是可以被随意唾弃、演绎和奚落的,他那最神秘的生活当然会最受关注。贪官情事被爆炒,是舆论对神秘和禁忌的一种“报复性反弹”。

  如果媒体拥有“合理怀疑权”,能在平常一点一滴地曝光这些情事性事,可以预见,一方面贪官不会走得太远,一方面也不会在痛打落水狗中“言色不见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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