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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手房难逃宏观调控之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6:17 青年时讯

  北京地税局近日发布的《关于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从2006年12月1日开始,北京转让二手房除了常规的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外,还要开始征收土地增值税。有关人士分析,开增此税之后,将使五年内新房转手交易成本突破10%(其他主要税种包括营业税5.5%、个税增值部分20%、契税1.5%)以上。这意味着2006年对于二手房市场注定是不平静的一年,个人所得税的余波未平,土地增值税又开始强制征收。

  增税为抑制投资行为?

  老李,家住天通苑,还沉浸在政府删掉回购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之喜时,又看到政府开征土地增值税的报道。他和女儿各在天通苑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眼瞅可以上市交易了。上周还听说天通苑140平方米以上大户型被要求按商品房价格出售。听说业内估计的价格均价可能在6000元/平方米左右。他打算卖掉一套房还掉贷款。剩余的部分留作不时之须。谁知没几天又传来这样令人沮丧的消息。

  倘若说,建设部和建委日前下发了关于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执业规则》、《合同文本》以及《专项整治方案》,明令禁止中介通过吃差价变相“现金收房”的交易。整顿市场的得力举措,还让人大快人心。如今不断出台的税收新政,目的在于加大抑制二手房市场的投资投机行为。但同样,这一政策是否同时考虑到老百姓的利益。

  据了解,北京市同时还在个人转让二手房土地增值税方面,执行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首先,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其次,对于居民转让非普通住宅的,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12月1日新政策实行后,免征或减征优惠的标准不会改变。

  二手房再涨成交量将萎缩

  土地增值税开征的消息一出,业内人士就纷纷预测,北京二手房交易短期内将出现萎缩。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分析认为,土地增值税的正式实施,将进一步增加房产置业的成本,房产投资收益会再度压缩,这对于抑制需求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二手房交易将再遭“税费”的压力,预计12月的交易量将会出现萎缩。

  分析人士指出,由于距土地增值税正式实施尚有半个月时间。因此,对于已经成交或已经有成交意向的客户,为了避免交易税费的增加,必然会出现提前集中过户的现象。因此,11月下半月的二手房交易会比较活跃,而12月的二手房交易量将会出现下滑。

  另外,分析指出,由于目前北京依然处于卖方市场,而土地增值税依然是交易环节的一种税费,卖方必然会将税费转嫁到房价当中,因此均会在一定程度上拉高房价。

  谁来负担二手房流通成本?

  潘悦最近正四处看二手房,因为新盘价格太高,他好不容易说服女友,先买一处小点的二手房过渡一下。两人商量原本打算在西三环附近购买一个小两居二手房。和中介已经谈好。看了几处,暂时还没找到满意的,一听说又可能要负担卖房者转嫁的土地增值税,他无奈的摇着头,怎么买个房如此困难。

  想买地段稍好的二手房投资的朱霖也算过一笔账,现在二手房买卖的交易成本包括,“契税,总房价的1.5%,还有两次的印花税是0.1%,而购房不足5年出售,要按总房价交5.5%的营业税,这加起来就是7.1%了,现在还有个税和土地增值税。

  此外,装修费用和贷款买房的利息,怎么也得几万元,加上如果通过中介交易1%-2%的佣金,这些费用加起来大概是总房价的17%-20%。”这意味着,要想像过去那样,在购房一两年甚至更短时间内就把房产售出并获得利润,房价的年平均涨幅至少要达到17%-20%才有这种可能性。

  名词·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税率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从1994年1月1日起在全国开征。二手房转让征收土地增值税并非一项新举措,此次只是在征收办法上做了调整,规定在转让二手房过程中,个人售房者必须提供土地增值税的完税证明或者相关涉税证明,否则无法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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