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9月1日定为“沈阳慈善日”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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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1:48 沈阳网-沈阳日报 |
(2006年11月16日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为增强市民慈善意识,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推进和谐沈阳建设,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将每年9月1日定为“沈阳慈善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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