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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住院补助金上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2:57 现代快报

  昨天,快报独家公布了南京市将于明年1月1日起上调失业保险待遇的消息:市区人均每月增加80元,失业保险金最低的由每月338元调至418元,最高的由每月421元调到501元。那么,随着失业保险金的调整,还有哪些相关待遇会随之发生变化呢?昨天,记者了解到,失业人员住院医疗补助金可报销的最高金额也将从40416元涨到48096元。

  住院最高可报4万多

  按现行的失业保险政策,失业人员在领取一定期限失业保险金的同时,还可享受一定的医疗补助。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的,门诊医疗补助金按其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0%按月发给个人,而住院医疗补助金按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的50%核报。据统计,从1986年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以来,南京市共为失业人员核报医疗补助金1.03亿元,仅今年1~6月份,就为失业人员核发医疗补助金530.94万元。

  因此,随着失业保险医疗补助金水平相应提高,门诊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标准为51元,住院医疗补助金最高可支付48096元,增加了7680元。

  定点医院住院才能报

  目前南京市实行失业保险住院医疗备案制度,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予核报住院医疗补助金。但由于失业人员和医院了解失业保险政策不透彻,在治疗过程中发生了大额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外的医疗费用,致使失业人员的自付费用增多。

  举例说,白下区失业人员赵先生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慎骑车摔跤,导致左腿小腿骨折,家人将他送到附近的一家医院治疗,虽然很快康复出院,可没办法申请到医疗补助金。对此,南京市失业保险结算管理部门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享受医疗补助金,第一个条件是发生的住院费用必须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第二个条件则是失业人员必须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他所接骨的医院不是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故赵先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核报。而今年以来,因未在医保定点医院就诊而无法申请住院医疗补助金的事件有10起,涉及金额8.6万元。这位工作人员还提醒,失业人员如果需要住院治疗的,一定要去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并且须使用医保药品目录上的药品,否则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快报记者 项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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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标期间死亡

  养老金仍将补发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劳动局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获悉,南京市41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已在本月15日拿到了7~10月份共4个月的养老金补发金额,此次调整后,市本级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45.16元,同时按新标准发放了当月养老金。

  据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南京市政府在9月底公布了2006年度养老金调整方案,从2006年7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本月15日,南京市41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的4个月养老金差额已通过银行、邮局发放到位。

  他提醒,符合本次养老金调整范围,但是已于2006年7月1日~11月15日期间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其补发的养老金将直接拨付到退休人员原单位,亲属可持相关证明直接去领取。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办理退休且已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其亲属携带证明材料前往南京市劳动局(水西门大街61号)二楼社会保险大厅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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