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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职工被强送精神病院 事发赣州一学校医院禁止家属探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4:36 大河网-河南商报

  2004年,江西赣州一学校职工黄远萍关于购房补贴的诉讼得不到司法部门的支持。于是,她开始到相关部门频频上访。但是每次上访的结果都最终落到“学校解决”。不料,学校把她强行送进了精神病院。自此,医院不允许单位以外的任何人探望她。

  被单位送进精神病院

  今年8月29日,赣州市一所学校收到通知,说该单位职工黄远萍在外扰乱公共秩序,希望派人接回。这份通知让学校领导坐立不安,类似情况已发生多次。

  9月26日上午,学校请来了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即赣州地区精神病院)的两位医生,黄远萍被诊断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小车直接把黄远萍送到了第三人民医院。

  黄远萍的母亲证实,单位送其女儿入院,并没有征得家属的同意。学校邓校长也向记者解释:“黄远萍家人根本不承认她有病,为了对病人的健康负责,只好由单位送她去医院。”

  家属探视权被剥夺

  黄远萍清楚地记得刚进医院的情形:“刚到医院,他们就扒了我的衣服,换上了病服。一开始的20多天,我都是被关在了强制病区,双手被绑在床上,身体固定。后来,才将我转到了普通病房。”但与其他病人相比,黄远萍的特殊之处在于,她不允许被探视,包括亲属。

  自9月27日,得知女儿被送进精神病院以后,黄远萍的母亲每天都到医院,恳求医院能允许她探视女儿,医院的答复只有一个,“先征得单位的同意”。

  刘科长解释:“这是病人的单位特别交代的。病人由单位送来,所有的手续都是单位签的字,所以医院就只对单位负责。”

  购房补贴纠纷引发频频上访

  学校称,早在2001年就发现黄远萍“出现精神异常”,但是直到最近因其屡屡外出才将她送入精神病院。

  2004年11月,黄远萍得知国发(1998)23号文件规定,向学校递交了要求一次性发给其6万多购房补贴的申请书。学校当时答复,赣州市发放购房补贴方案并未出台实施,待有关政策出台后再处理。

  黄远萍不满这一答复,多次找校领导理论。2005年3月17日,黄远萍再次找到学校办公室主任张某,双方发生了冲突。在现场的几位学校职工均指证黄远萍打伤张某,被治安拘留7天。黄远萍不服公安局的行政处罚,遂于2005年6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黄远萍败诉。于是黄远萍开始到相关部门频频上访。

  强送事件频发折射法律缺位

  今年9月1日的《新京报》报道,丈夫为“包二奶”做出虚假病史陈述,重庆一女医师曾四度被丈夫送进精神病院……

  近来,被亲属或者供职单位强制送到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的事件屡见报端,有关精神病人送治、鉴定等问题引发的争议不绝于耳。

  目前在中国,对有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精神病人,根据《刑法》等可予以强制住院进行治疗。但对无犯罪或者没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他们不愿意住院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强制住院,则没有法律规定。因此怀有不良目的的送治,现有法律并不能够有效规避。(据《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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