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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八成职工签了集体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5:07 江南时报

  本报讯(通讯员 夏盘林 张国华 见习记者 仲文卿)记者昨日获悉,镇江市针对当前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实体化、社会化、长效化运行的新途径,努力构建新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镇江市自2002年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以来,市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经贸委(企业家协会)分别代表政府、职工和企业三方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全市劳动关系总

体和谐稳定。截至2005年末,全市有96%符合条件的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共签订集体合同3000多份,职工覆盖率达81.5%;签订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1678份,其中1000多户50人以上企业单独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同时,全面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目前全市已有51户企业被授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

  针对当前劳动关系主体分层化、形式多元化、运行市场化、矛盾显性化等新情况、新问题,镇江市积极探索三方协调机制实体化、社会化、长效化运行新途径,逐步建立“运行实体化、资源社会化、工作长效化”的新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一是在三方机制总体框架下,建立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工作委员会、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工作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工作委员会,逐步推进三方机制工作机构实体化、长效化运作。二是充分利用三方机制的社会资源,将一些相关部门和组织吸纳到三方机制中来,形成现有三方组织与各相关方面组成的协调劳动关系“3+X”新模式。三是建立三方经常性的会议、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三方协商会议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协调劳动关系上的主体作用。

  此外,镇江市还进一步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在调整劳动关系上的基础性作用,着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努力建立正常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切实增强劳动关系协调处理能力,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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