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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空军招飞工作全面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7:15 红网-湖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孙茂庆)记者16日从空军招飞局获悉,2007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的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热爱航空事业,立志当空军飞行员的青年学生,从即日起即可报名应招。

  据空军招飞局局长隋国胜大校介绍,目前,空军已经建立了多元化的招飞渠道,将从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000多所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200余所普通高校本科在校

二年级学生、200余所普通高校和48所军队院校本科毕业生中,招收选拔千余名飞行学员。

  隋国胜表示,整个飞行学员的招收选拔工作将持续到2007年7月,主要对预选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心理素质选拔、政治审查、文化考试、入校前集中选拔以及审批录取等项工作。预选初检工作将在2006年12月底前结束,各选拔中心和专业体检队将派出预选组,在地(市)或县(市)设置的检测站,对考生进行身体、心理素质初检,并对其进行政治和文化情况初审,合格者发给《招飞准检证》。在2007年4月底前,将对初检合格的考生进行严格的体格检查和心理素质检测。六七月间,空军招飞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北京对全面检测合格考生进行政治、身体和心理素质全面选拔,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空军录取通知书》。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孙茂庆)空军招飞局局长隋国胜大校16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透露,空军飞行学员在飞行学院训练期间和毕业后,都可以享受到国家和军队给予的一系列特殊待遇,即使是停飞学员也可以得到良好的安置。

  隋国胜说,2007年国家将继续实行招飞奖金制度。凡报考空军航空大学,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取得学籍、军籍后,均可获得国家招飞奖金。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的,奖金为5000元,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的为3000元。

  被录取的高中生飞行学员,按新训练体制,首先要经过两年六个月严格的政治、军事、文化、体育、跳伞等教育训练,全面打牢基础,经各项考试合格后,方可转入为期一年六个月的初教机和高教机的实际飞行训练。毕业学员获得大学本科文凭,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任命为副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并享受国家和军队对飞行员的一系列特殊政策待遇。

  从普通高校、军队院校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的飞行学员,享受军官待遇,并直接进入为期两年的初、高级教练机飞行训练。毕业后获得军事学学士学位,成为双学士飞行员,定为正连职职务等级,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被录取的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学员,经过为期两年的航空理论学习和初、高级教练机飞行训练后,合格者可获得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毕业证书,按照有关规定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并分配到航空兵部队任职;因故未能达到培训要求的,按照具体情况颁发结业或肄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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