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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城市低保者每月多领2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7:37 潇湘晨报

  

12万城市低保者每月多领20元

  长沙第五次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区调至220元四县(市)调至170元

  家住枫树岸社区的曾灿在走廊里数着刚刚发下来的低保金。目前像她这样的城市低保者长沙共有12万人。 图/记者张必闻

  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五次提高!从2006年7月1日起,长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月保障标准将提高20元。该市五区四县(市)的12万城市贫困居民将成为长沙市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首批受益者。

  此次提标长沙市将一次性补发7-11月低保金1200万元,从明年起,各级财政将每年新增城市低保资金投入2880万元。据了解,长沙目前已实现应保尽保。

  本报长沙讯“现在每个月多了20块钱,可以为孩子买本好书了。”长沙市民谭某说。

  家住枫树岸社区的残疾居民谭某是一名享受低保补贴者,目前长沙城市居民中像他这样的低保者有12万人。昨日,长沙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汪娟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从2006年7月1日起,长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月保障标准将提高20元。这意味着像谭某这样的城市低保者今后每月可多领20元。

  长沙市民政局局长贺国谦解释说,此次提标采取普调的方式,即补助标准与保障标准同步提高,每位低保对象均可在原来核定的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元/月的低保金。提标后应补发的7-11月的低保金将从11月16日起一次性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从12月起,城市低保金将按新的补差标准通过银行发放。

  根据长沙市政府的决定,此次提标的具体规定为: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月保障标准从150元提高到170元。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月保障标准从200元提高到220元,其中,散居的民政“双定”救济对象从226元提高到246元,集中供养的民政“双定”救济对象从240元提高到260元,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的民政“双定”救济对象和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的民政“双定”救济对象中的重度精神智力障碍人员从309元提高到329元。

  “目前长沙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4万户12万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总数的5.6%。”贺国谦说,长沙市至2005年底已实现应保尽保,规范管理。他认为,在长沙,可以说已经实现了“全民低保”。

  据了解,今年是长沙城市低保第五次提标,从7月1日起,五区提高到220元,四县(市)提高到170元。保障范围从“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的居民)人员扩大到全员覆盖。记者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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