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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今年继续禁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8:44 西部商报

  兰州市禁放烟花爆竹工作会对禁放作出一系列新规定

  本报记者黄延平为您报道兰州市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昨日召开,三县五区政府部门及全市公安、工商、城管等有关部门参加了会议,会上作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其中规定今年兰州市继续执行禁放令,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情节较严重将治安拘留两日。

  兰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每在春节期间,个别市民明目张胆在家属区和公共场合燃放烟花爆竹,甚至要求“解禁”或“限放”。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兰州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今年兰州市公安机关将继续严格执行《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针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兰州市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从重处罚,符合治安拘留条件的一律治安拘留,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情节严重和本人态度恶劣的,要通报其所在单位、学校和居委会,给予相应的处罚。

  同时,对零星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带回派出所登记,责令写出检查,对不听劝阻燃放烟花爆竹情节严重的,要执行治安拘留2日的处罚。对违规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人员也要治安拘留。严禁将烟花爆竹从三县非法运输至城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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