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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招飞工作全面启动 明年空军招飞千余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9:11 大河网-大河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11月16日从空军招飞局获悉,2007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的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热爱航空事业、立志当空军飞行员的青年学生,从即日起可报名应招。

  据空军招飞局局长隋国胜大校介绍,目前,空军已经建立了多元化的招飞渠道,将从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000多所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200余所普通高校本科在校二年级学生、200余所普通高校和48所军队院校本科毕业生中,选拔招收千余名飞行学员。

  隋国胜表示,整个飞行学员的选拔招收工作将持续到2007年7月,主要对预选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心理素质选拔、政治审查、文化考试、入校前集中选拔以及审批录取等项工作。预选初检工作将在2006年12月底前结束,各选拔中心和专业体检队将派出预选组,在地(市)或县(市)设置的检测站,对考生进行身体、心理素质初检,并对其进行政治和文化情况初审,合格者发给“招飞准检证”。在2007年4月底前,将对初检合格的考生进行严格的体格检查和心理素质检测。6、7月间,空军招飞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北京对全面检测合格考生进行政治、身体和心理素质全面选拔,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空军录取通知书”。

  隋国胜透露,空军飞行学员在飞行学院训练期间和毕业后,都可以享受到国家和军队给予的一系列特殊待遇,即使是停飞学员也可以得到良好的安置。

  隋国胜说,2007年国家将继续实行招飞奖金制度。凡报考空军航空大学,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取得学籍、军籍后,均可获得国家招飞奖金。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的,奖金为5000元,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的,奖金为3000元。奖金将直接发至学生本人或寄至学生家庭。

  隋国胜说,所有被录取的飞行学员学习期间,统一按飞行学员待遇标准供给,发放学员服装,免交伙食费,享受公费医疗,学习费用由军队承担。飞行学员取得学籍后,从开学之日起计算军龄,第二学年安排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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