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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款延期审批利息不该贷款人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0:07 南方新闻网

  10月中旬,李女士按银行规定提前一个月申请提前还款,并已把剩余房款存入还款账户,不料银行方面昨日回复说,该业务要排到明年1月,而这期间李女士还要继续付息月供。李女士因此很不理解。

  李女士认为,银行一直宣传提前还款只需提前一个月申请,这相当于银行做出承诺。现在,银行因为年底提前还款的业务量增大,而把审批期限由一个月延长到三个月,那么

这2000多元的贷款利息是不应由消费者买单的。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该银行。对方回复说,今年央行升息后很多客户都集中在年末办理提前还款,数量是平常的10倍多,他们成立了专职小组人员受理客户申请,但也需要较长时间处理,一般为3个月内。而在未完成提前还款审批手续前,贷款利息按照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抵押合同》的相应条款,由消费者要照常支付。

  但有律师认为,银行在自己的网站、宣传资料中均已公开,消费者提前还款只需提前一月申请,这相当于银行已做出邀约,那么也应按此实施,即只能计收消费者一个月的贷款利息。而在年底这个特殊时期,客观上确实存在提前还款业务量增大的情况。出于公平考虑,银行延长审批时间也应得到理解,但银行不能以此为借口多收取延长期内消费者的贷款利息。本报记者马羽飞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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