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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从“朱批误国”到“签名至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0:12 国际在线

  作者:马九器

  在琳琅满目的宫廷戏里,常常看到皇帝老儿或小儿朱笔一提,龙飞凤舞画几笔,马上那张纸就被点石成金,具有“奉天承运,皇帝昭曰”的权威了。小小一支朱笔,简单几个朱字,其蕴含的无穷权力和威力真是无与伦比啊。不过,历史学家在谈到王朝沦亡时,要么归结于皇帝昏庸无能,要么归结于政治腐败,等等,所谓“从来奸佞覆乾坤”是也,却罕有

从朱批入手看王朝衰亡的!近来读史,也略有几分心得,想狗尾续貂一把,给历史学家们提个醒,千万不要小看“朱批误国”哦!

  拿明朝来说,本来“朱批”奏章旨意属于皇帝特权和分内之事,“朱批权”的运用得当与否直接关系忠奸有别、国计民生,所以,是需要皇帝老儿或小儿和幕僚们认真对待的。可朱元璋的后人们大多心智脑力发育不全吧,接二连三地把“朱批权”交给旁人,结果让人家利用这个“朱批”把国家狠狠地坑了一把。像正德帝把“朱批”交给刘瑾、天启帝把“朱批”交给魏忠贤,后者利用“朱批”越俎代庖,把国家刮地三尺,民不聊生。且不论皇帝亲自“朱批治国”是否科学,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社稷对宦官们或大学士们来说没有产权,一旦能靠“朱批寻租”,傻子才循规蹈矩不清除异己、搜刮油水,因为那可是有“合法伤害权”的。“朱批误国”的更大贻害还在于上上下下只认朱批不讲道理、只识朱批不识制度,于是,在某个权威的符号面前,吃俸禄者都成丧失思想和原则的木偶,任“朱批”摆布。从“朱批转让”到“朱批寻租”,权力的无的放矢是不是有误国之嫌?

  时过几百年了,但在这片土地上,那种像明朝官吏一样“见了朱批忘了原则”的人并没有绝迹。有媒体刚报道了这么个事:山东齐河县有人靠着伪造的“县委书记签名”,一路绿灯地让自己和几十个人吃上了“皇粮”。当然,由于过于荒诞,还是被县委书记发现了,结果一干人都进了班房。

  读了这则新闻,感觉这事怎么和明朝的“朱批寻租”那么相似:从前是朱批高于一切,今天是县委书记签名高于制度程序;从前是“朱批寻租”祸国殃民,今天是“伪造签名”飞黄腾达;从前是奸佞小人想方设法窃取“朱批权”,今天是鸡鸣狗盗者灵机一动伪造“一把手签名”。这么多年了,社会在进步,法治在推动,制度在完善,然而在山东齐河县,那么多部门那么多公务员面对一个“县委书记的签名”,一刹那就变成了古人,唯唯诺诺,把原则把程序全抛到了爪哇国。荒唐!可悲!

  说到底,在文明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在为政上还存在根深蒂固的“朱批”情结,还没有形成制度和规则至上的思维,甚至一些“一把手”也还对“朱批”情有独钟,看看齐河县那位书记一直掌握进人签字权就可见一斑。

  “朱批至上”是一种历史现象,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进入博物馆;而作为其变种的“签名至上”呢,似乎还有市场,对“签名”顶礼膜拜的还大有人在。法治社会归根结底是一种制度社会,是一种规则大于“个人签名”的社会,什么时候有关部门行政是靠制度程序把门,而不是看“书记签名”行事,那才真的算是一大进步了!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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