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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建房在温州落地生根 能否破既得利益格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1:08 中国新闻网

  4月17日,自2004年底“合作建房”的概念在国内出现后,成为各界关注热点。中新社发 马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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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6日《东方早报》报道,温州市个人集资建房牵头人、该市市场营销协会秘书长赵智强,在当地召开的“第二届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研究会”上宣布,温州个人集资建房的委托开发商拿到了政府挂牌出让地块,5个月后可望动工,将成为全国首例个人集资建房项目。

  个人集资建房这个曾被认为不可能的事——终于要在温州落地生根了。这自然鼓舞人心,令那些感到困惑的探索者看到了曙光。

  毫无疑问,对开发商来说,个人集资建房温州破冰不是一个好消息。因为这意味着房地产市场的既有利益格局被撕裂——哪怕只是一个小口子。要避免这种局面,开发商就必须平息个人集资建房的冲动,要平息这种冲动,就要求开发商让出一部分利润,使房价维持在大多数人能够接受的水准上。从这个角度说,个人集资建房温州破冰,值得我们期待。

  但我们也要看到,如果失去政策扶持,个人集资建房破冰的意义就将变得非常有限。众所周知,温州市场经济发达,民间资本充裕而活跃,资本自由度高,而当地政府也严格恪守自身职能,把权力最大程度上限制在为市场服务上。而在其他地方,不光个人资本没有那么多,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控制相对也比较严格,如果不在政策上予以扶持,个人集资建房恐怕是不可能的。

  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该看到,个人集资建房破冰背后更为深刻的意义。我们知道,分工合作,乃是提高效率和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要求,个人集资建房却是在走回头路。但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积极响应?这不是因为人们不明白这么做的消极影响,而是说明一些城市的房价确实高得离谱了,人们是不得已而为之。

  这就给了我们两点启示:第一,开发商应该有社会责任意识,不能唯利是图。由于房价居高不下,人们不得不个人集资建房——这种方式是以公平损害效率,不光损害开发商的利益,而且也可能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的运转效率;第二,政府既不能对开发商的暴利放手不管,也不能对个人集资建房不管不问。要想真正消除人们个人集资建房的想法,就要从根本上彻底整顿房地产市场。

  (来源:齐鲁晚报作者:鲁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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