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银行本地注册有利金融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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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2:49 信息时报 |
■新规解读 “我们要及时履行我们的各种承诺,也要及时兑现我们的承诺。同时也希望通过对外开放,促进我国银行业的改革,提高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力,维护我国的金融安全。”昨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王兆星表示,此次新规的核心内容就是履行我国的入世承诺,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 对于外界关注的外资银行“本地注册”为法人银行的问题,王兆星解释说,这一规定既是符合入世承诺的基本精神,又是符合世贸组织允许的审慎原则,也符合国际惯例。 他表示,外资银行根据其经营发展战略,想主攻人民币业务的批发业务,减少设立分支的成本,就可以继续以分行形式经营批发业务。“如果根据你的发展战略和你的资源优势和网络优势,愿意从事人民币零售业务,就可以选择注册法人银行形式,这是完全自主选择的。”其次,这完全符合世贸组织允许的审慎的原则。世贸规则中允许各国政府和监管当局,为了维护本国的金融稳定,特别是维护存款人的安全,有必要实施审慎的监管制度和监管措施。相比较而言,外资银行分行在中国经营,母行都是跨国经营的,分行所在地监管当局对全球风险和母行风险是难以控制的。 王兆星说,基于上述审慎考虑,“我们鼓励外资银行进行本地注册,这样既维护存款人的权益,也维护金融整体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