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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债修公路,新农村建设不是这么建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4:19 四川在线

  “为修2公里的路,我们村集资8万元,贷款20万元,还欠下工程款12万元,现在一分钱补助款还没下来。”陕西旬阳县某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一位负责人说。记者了解到,陕西一些地方县,尤其是偏远贫穷县,为完成新农村建设试点修路的任务,不得不挪用其他补助款,甚至大量举债修公路(11月16日《第一财经日报》)。

  本为建设新农村,却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这怎么看都像前几年“扶贫扶贫,越扶越

贫”的翻版。问题出在哪里呢?据报道,为加快新农村建设,陕西今年出台政策,按照柏油路1公里12万元、水泥路1公里15万元的标准,补助农民修村级道路。但由于山区整修路基花费很大,群众集资无力完成,许多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欠下了新债。

  按照以往的经验揣测,这里面存在很大的腐败空间,即老百姓集资修路,地方官员把补助款做了其他用途。过去一些地方吃扶贫款的现象很猖獗,现如今补助款同样是肥肉一块。过去一些地方财政拼命装穷,无非是为了多拿扶贫款,现在纷纷举债修路,怕也脱不了套取补助款的嫌疑。况且,这么一集资、二补助的过程中,难道不是“捞一把”的好机会吗?

  “如何避免越扶越贫的尴尬局面?”今天,这个问题同样适用于新农村建设。换句话说,新农村建设不应该越建设农民负担越重,越建设农民感觉越吃亏。看来,我们的新农村建设再也不能搞老一套了。国家拿出资金帮助农民修路,却形成了新的乡村债务,好经是如何被歪嘴和尚给念坏的呢?主要还在于农民没有发言权,还是由各级政府在主导,由“长官意志”在左右。

  省里补助农民修村级道路,各地应该根据自身条件量力而行,而不是村村都要修上漂亮的柏油路、水泥路。但现在的问题是,在新农村建设的大形势下,一些地方像完成任务似的“大干快干”,惟恐别村修路咱不修,也不管自己用不用得着。再加上修路是一项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工程,是最能体现“新农村建设”成就的,难怪各地都要盲目举债搞新农村建设了。

  其实不难理解,修路毕竟只是新农村建设的一方面,真正需要“建设”的地方还有很多。到底那些地方是最迫切需要建设的,那些地方最需要资金,最好还是由农民自己来决定。而这种政府主导形式的“建设”下,往往变成某些官员的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从而使新农村建设走了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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