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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就怕涨价涨得不明不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4:21 四川新闻网

  盛大林

  央行日前发布的政策执行报告称,今年前三季度,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了1.3%,全年将达到1.5%。报告指出,未来水、电、天然气等公用品的价格将陆续上调,通货膨胀的压力依然存在。另外,央行第三季度全国城镇储户问卷的调查显示,居民预期物价上升的占比升至44.2%,比第二季度提高6.8个百分点,为历史第二高位,居民对未来物价预

期不乐观。(据11月16日央视报道)

  央行列举了推动物价上涨的三大因素:一是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二是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成本将增加;三是投资增速可能带动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这些分析不无道理,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涨价。

  部分成本的上涨并不必然导致价格上涨。这一方面要看以前的利润空间有多大。如果以前的利润率比较高,成本增加后也不亏损,那么涨价就不是必要的。另一方面,还要看其他方面的成本有没有“水分”可挤。比如管理成本、人力成本等。如果工作效率偏低,那就应该提高管理水平;如果工资福利标准过高,那就应该回归到合理的水平;同时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作为不以赢利为目的国有垄断企业,涨价应该是最后的选择。

  更重要的是,公用品的涨价,必须履行必要的程序。首先是成本的监审。成本的控制光靠企业的自觉肯定是不行的。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成本监审工作,尤其是对垄断性质的公用事业企业,理应挤掉其运行成本中的“水分”。

  再就是必须履行听证程序。近年来,听证制度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履行。有的听证会很不规范,明显只是走走过场,有的甚至连过场都不走。对民意的漠视,更是对制度的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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