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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首席评论:为何出现工人诉工会主席之怪现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5: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中和

  工会和工会主席在人事体制、经费来源方面几乎全部依附于企业的情况下,要求他们站在劳工的立场上,以平等的姿态面对资方,就工资、福利和劳动条件等问题与之展开谈判,无异于痴人说梦

  珠三角地区引领了中国二十余年改革开放的先锋浪潮。然而,曾经以劳动密集型产业起步的珠三角,在经济快速成长和转型的急剧变动中,像过去所有经历过经济起飞的现代化社会一样,面临着由发展引发出来的诸种问题,而劳工权益的维护无疑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种。

  从诸如爬高讨薪等时常见之于媒体的有关报道中,我们不难看出,珠三角现代化进程中衍生出来的劳资纠纷的频发和工人维权管道的匮乏。但更令人吃惊的是,原本应充当工人利益之代表,并寻求以集体力量同资方谈判的工会,不仅未有履践它应有的身份角色,反而成为资方反制劳工诉求的有力工具,乃至出现工会主席代表企业与工人对簿公堂的荒诞现象。近年来,工会主席代表资方与工人打官司,工人怒控工会主席不作为,仅在广州即已出现数起。

  但如同这个地区令人乐观的经济发展一样,它直面现代化转型必然遭遇的问题的勇气同样令人鼓舞。据昨日《广州日报》报道,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陈伟光针对这种情况抛出了掷地有声的话语:“身为工会主席,当企业侵害员工权益时,不但不制止,反而还站在工人对立面,代表企业和工人打官司,这样的工会主席怎能维护工人的权益?我支持工人告这样的工会主席。”这表明,在问题日益凸显需要我们认真寻求解决途径之时,工会精英对自己的角色定位开始有着越来越清晰的认知。

  不过值得进一步追问的是,工会主席为何反其本义站到了劳工的对立面?或许这才是问题的真正本源所在。广州市总工会近期所做的一项调查,为我们解难答疑提供了极其重要的资源。根据800份问卷所得的调查结果,在广州市40个局、集团和总公司的部分基层工会中,兼职主席比例达65.9%,相当一部分是由劳动人事部门负责人兼任;而在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中,兼职主席比例高达98.7%,他们大多数是企业劳动人事部门负责人。这样的调查数据向我们表明,工会和工会主席在人事体制、经费来源方面几乎全部依附于企业的情况下,要求他们站在劳工的立场上,以平等的姿态面对资方,就工资、福利和劳动条件等问题与之展开谈判,无异于痴人说梦。

  更要命的是,工会依附企业仍然只是我国目前一个更深层次制度安排的缩影。在我国现行的工会体系下,工会被安置于统一安排的行政体制之下,因而往往受制于少数地方政府出于经济发展、税收就业等各种各样基于“大局”的考量,有些工会即便意欲有所作为,手脚亦难以伸展。

  广州市总工会今次调查旨在着手解决基层工会主席工作角色冲突问题,提出工会领导人不得由劳动人事部门负责人兼任,我们有理由将之视为一次初步的有益尝试。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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