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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监狱长沦为阶下囚警示了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5:21 浙江在线

  2006年内,四川检察机关共查办监狱系统涉嫌职务犯罪者48人——有干警,有监狱长,也有直接负责监狱管理的最高官员。正是他们的职权腐败,我们见到了官商马建国在狱中有如住酒店一般的“悠游”生活,其代价是“出点血”,“给狱警发发工资”(11月16日《南方周末》)。

  监狱是囚犯改造的地方,其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威慑,当某些监狱一再展现“大款逍

遥的牢中生活”图景时,这种威慑力将荡然无存,一大批违法者就会更加肆无忌惮。

  监狱之所以可以产生腐败,就是因为管理者手中的裁量权太大、太随意。人性化管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制度,本来都是司法文明的象征,但在缺乏程序规范的情况下,却极容易成为执法者藉以“寻租”的资源。

  司法部表示,中国将投资200亿在三五年内对700多所监狱全部改造;一些省份也将对监狱布局做调整,从“偏远地区逐步迁往城市周边地区、交通线附近”。但改善条件显然只是改革的一方面,除此之外还应有更重要的内容。比如,按规定,监狱应将服刑人员的每次特殊活动向检察院驻监检查所汇报,但这样的规定常常成了摆设。因此,当务之急是别让管理监督的规定躺着睡大觉。

  只要可钻的空子存在,再好的待遇也避免不了腐败的发生,司法各环节暴露出的漏洞,应用程序正义来积极修补。有法学家建议:对保外就医、减刑、假释的建议,应采取听证程序;也有管理者指出,应加强程序立法,把管理各环节套上程序制约的“笼头”。这些反思的成果,不应只是一种“声音”。


作者: 毕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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