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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水企业职工工资受监审,其他垄断行业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20:00 光明网
王青

  为适应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城市供水价格的需要,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国家发改委近日起草了《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人均工资原则上据实核定,但最高不能超过当地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当地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按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当地社会平均职工工资的1.2倍。(新安晚报11月13日)

  可以想像,水企业职工看了这条新闻,心里肯定会生出些许委屈来。为什么拿我们开刀?跟电力、电信、石油、民航、铁路等垄断行业相比,我们收入差多了。是的,水企业职工工资和收入受监审,那其他垄断性行业呢?

  垄断性行业之所以能够获取高额利润,除了前期投入是国家“奉献”的,后期投入是消费者“赞助”的外,主要取决于垄断性经营。这种垄断性经营,可能是“独此一家”,也可能是“兄弟联盟”,比如中石化和中石油,又比如电信和移动。当竞争缺乏社会性的时候,竞争对手就会“化干戈为玉帛”,双方“握手言和”,形成“价格联盟”,共同垄断市场,盘剥消费者。

  凭心而论,水企业职工工资比社会平均工资高不到哪里去。倒是电力、电信、石油、民航等垄断行业的工资和收入高得“离奇”和“没谱”。君不见,抄电表的年收入都在10万元,空姐的一套“行头”就是一万多,电信、移动等部门每月补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都比社会一般职工工资还高。他们消耗着国家资源,凭借着垄断经营特权,获取行业暴利,拿着比社会平均工资高出数倍乃至十多倍的收入,去拉大贫富悬殊的距离,给建设和谐社会带来不容低估的不安定因素。

  我们终于欣喜地看到,国家有关部门正视坊间舆论的“民意沸腾”和新闻媒体一轮又一轮的“呐喊呼吁”,出台了《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对水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进行监审。只是,仅有这点是远远不够的。对电力、电信、石油、铁路、民航等垄断企业的工资收入监审办法的制订列如议事日程没有?什么时候能够出台?希望不要让老百姓等得太久。这不是“打苍蝇不打老虎”的问题,而是其本身的职责所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市场秩序的维护责无旁贷。这其中就包括监管价格,调节分配,限制行业与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过大,捍卫社会公平等内容。

  其实,水企业的职工大可不必感到委屈,不超过社会职工平均工资1.2倍的标准,也该满足,算是对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份贡献吧。相信有你们的“破冰之旅”后,其他垄断行业的高收入的“坚冰”也都会“冰崩瓦解”。让我们翘首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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