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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普遍现象”岂是惨痛教训挡箭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20:00 光明网
陆志坚

  公交车“横行霸道”是我国个别城市一大顽症,一些公交车司机“野蛮”驾驶不时引发恶性事件。记者在追踪重庆嘉陵江石门大桥特别重大车祸时发现,肇事公交客车在短短9个月内交通违章198次!(11月12日新华网)

  相信,大家都不会忘记发生在重庆国庆节那天触目惊心的一幕,一辆大客车在高速行驶中飞坠石门大桥,酿成30人死亡、20人受伤的惨祸。而令人震惊的是,正是这辆肇事公

交车,从今年的1月17日至9月19日竟有198次违章记录。30条人命为198次违章记录“买单”,如此惨痛的代价,让我们在震惊和痛心之余,不禁要问:是谁让屡屡违章车辆“横行霸道”于城市?

  可以说,作为执法主体的交警部门的熟视无睹、麻木不仁,理应对此负主要责任。198次违章,却不见交警部门给予其任何处理,这是在无形地纵恿违章车辆的违章行为。毫不置疑地说,正是交警部门的一味放纵,漠视种种肆无忌惮的违章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才酿成了第199次惨祸。

  而让人气愤地是,事后,重庆市交警总队负责人对此解释说,交警部门不能及时处理违法行为,这在全国是一个普遍现象。因为是普遍现象,便可听任司机横冲直撞、无序竞争?便可面对30条鲜活的人命无动于衷?不知这位负责人是心态麻木,还是见怪不怪了。作为肩负公路管理的执法部门,因自身管理上的问题而导致重大事故发生,反搬出“普遍现象”来搪塞,难道就不觉得可耻吗?

  何况,重庆“10·1”特大公交车祸后又曝出惊人内幕:包括肇事车在内的711路公交车之所以长期疯狂违章仍能正常营运,原因就在于背后有交警入“官股”。而没有交警“占干股”的中巴车,以前每月需“定向”“进贡”,不然被开罚单的量将更大。其实,事故发生的根源就在于此,因为“猫鼠一体”、狼狈为奸,才有了9月违章198次而免于处罚的咄咄怪事,才有了30条人命为违章“买单”的惨痛教训。

  那么,面对这种种不正常现象,竟然还以“普遍现象”来作挡箭牌,这到底是对司机违章的无视,还是在拿人命开玩笑?这到底是在认真汲取教训,还是在继续繁衍“马路杀手”?倘若30条人命只换来交警一句轻描淡写的“普遍现象”,无疑让人揪心和悲伤。

  公交车上坐着的不仅仅是司机。放任违章车辆,就是在对生命犯罪。但愿9月违章198次,这只是个案,而非“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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