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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财务要经干警内审 茶陵检察院打造节约型机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22:00 红网

  红钢株洲11月17日讯(通讯员 刘黎明) 近段时间以来,在茶陵县检察院内发生了巨大变化:该院单位财务只有通过干警内审才能过关,买电脑时必须成立采购组集体采购,一台旧车要处理原估价1万余元,处理后竟卖到3万余元。而这一切的变化都源于该院从规范内部制度入手,倾力打造节约型机关的结果。

  在全国倡导创建节约型社会的大形势下,茶陵县检察院党组认识到只有彻底改革内

部财务制度,才能真正实现创建节约型检察院的目标。为此,茶陵县检察院首先建立了物品采购制度,对2000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实行集体采购,做到不多花一分钱;建立了财物内审制度。从各支部抽调一名干警组成财务内审小组,由院纪检组长牵头对一年度全院财务支出情况进行审查,杜绝了支出无计划的现象,做到了不乱花一分钱。建立了废旧物品拍卖制度,防止了固定资产在处理过程中的流失,做到了不丢失一分钱。

  三项制度的实施,给茶陵县检察院节省大量资金用于科技强检,该院在全市率先建立检察局域网的基础上,今年又成功地建立了检察三级专线网,实现了与全省的各级检察机关的联网,并投资1000余万元,开展了检察侦技楼建设。

稿源:红网 作者:刘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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