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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者何妨鼓励公民的“拍照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0:00 新华网

  司马童 作者文集

  13日上午,江苏姜堰市民谈先生在路过姜堰市城管局的时候,发现城管局的工作人员正在对两位老人拳脚相加地“执法”,实在看不下去的谈先生就用自己的手机拍摄事情的经过,谁知自己也遭到城管队员的殴打。姜堰城管局的夏副局长表示,谈先生是多管闲事,“在城管局院子里有什么事情,我们自己来解决!”(11月17日《现代快报》)

  新闻媒体中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突发事件的图片类报道可谓多矣。这些图片新闻中,有些是记者现场拍摄,但随着拍摄工具的极大普及,如今来源于市民报料的也在大量增多。我就奇怪了,为什么人们把小贩占道经营、市民践踏草坪之类的画面搬上媒体,属于正义之举,而将有些城管粗暴执法的现象拍摄下来,却成了“多管闲事”?一句“我院子的事情我来解决”的张狂之语,道出了某些执法人员拒绝公众监督的蛮横态度。

  如果不是涉及国家机密或其它特殊原因,公民的“拍照监督”权利,非但不应阻挠与打压,而且还应积极鼓励才是。11月17日《郑州晚报》的一则报道,很能说明公民及时抓拍的良好社会监督效果。15日晚,郑州某交叉路口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贴着临时牌照的警车闯红灯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出租车。警车肇事后欲绕过出租车逃离现场,被巡防队员和过往市民团团围住。名叫“这是真的吗”的网友目睹了整个过程,并用自己手中的相机记录下来,发表在了大河论坛。尽管事后警方查明,这辆警车尚未交付使用,驾驶汽车的司机并非警务人员,而是汽车厂的工作人员,但这种一清二楚的“留照存真”手段,能记录重要证据,更能发挥监督作用。

  一些公职人员在工作和执法过程中,何以总对公民的“拍照监督”躲躲闪闪,甚至强力干预?这并不表明他们不欢迎照片登报、形象上网,而是不希望看到自己的不光彩举动留下把柄。事实上,他们根本就没有这样的特殊权力。所以我倒觉得,与其让某些糊涂官日后再说什么“我的事情我来管”的昏头话,还不如相关主管部门明确表态,鼓励公民在合适的范围内,积极开展“拍照监督”,利用全社会无所不在的力量来督促规范办事、文明执法,这也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义完全相符。

  如何让公民的“拍照监督”更具现实影响力?我以为一些政府网站不妨设立专门栏目或板块,有审核有把关地经常性发布“监督快照”。这么操作的好处显而易见,一能极大增强政府网站的受关注程度,二能让某些官员对“拍照监督”不敢再胡言乱语、轻举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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