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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学会“放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0:19 红网

  有个地方的人,都善于游泳。一天,江水暴涨,有五、六个百姓,乘小船横渡这江。船到江心,忽然船破了,他们都下水游泳。其中一人,虽然也尽力游着,可是一直没能前进几步。他的同伴说:“你是最会游泳的,今天怎么落在我们后面?”他回答说:“我腰带上绑了一千个铜钱,很沉重,所以游得慢。”同伴说:“把腰带上的钱丢掉吧!”这个人不回答,只是摇摇脑袋。

  过一会儿,他更加精疲力尽了。其他的人都已游过河,他们站在岸上向他高声呼喊着:“你为啥这么愚蠢?真是钱迷住了心窍。自己快要淹死了,还要钱干什么?”这人仍然摇摇头,终不肯把腰带上的钱扔掉。后来就淹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非常浅显但很多人一辈子都没能理解得好的道理,那就是:人要学会“放弃”。

  常言道,“钱乃身外之物”。但是,很多人由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扭曲,盲目推崇“金钱至上”,结果成了钱的奴隶。他们也知道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总认为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所以,一些人用了全部的“聪明才智”和毕生的精力去攫取“钱财”,甚至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手段,包括行贿受贿、坑蒙拐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当然也有很多人因此而断送了美好的前程乃至宝贵的生命。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钱的获得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合法所得,一种是不义之财。在义和不义之间,任何人都必须有一个正确的立场,否则就有可能走向罪恶的深渊。其实,不单是对金钱的获得要有所选择,就是对其他身外之物的“追求”都应该有一个标准和取舍的问题。比如,有些人为了在官场上“混”出个样子,不惜出卖自己的人格,竭尽逢迎巴结之能事,玩尽买官卖官之伎俩。而一旦有了“权”后,又会变本加厉地再去攫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这些人,也许能够“风光”一阵子,但是由于他的“贪心”太大,不舍得“放弃”,终会因为不肯解开“腰带的钱(权)”而被大水淹死。

  当然,“放弃”不是无原则的。学会“放弃”首先要懂得“甄别”,知道孰重孰轻。当“生命”和“金钱”发生矛盾的时候,毫无疑问地是要放弃“金钱”,选择“生命”;“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当“生”(私有财产)和“义”(公共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理所当然地应该放弃“生”,选择“义”。

  道理可能大多数人都懂。但是很多人常常会因为被“私欲”冲昏了头脑而失去“选择”的能力。更有一些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那就非常可怕和危险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唯有弃耻才能扬荣、弃恶方能扬善;学会“放弃”,才能构建“和谐”。

稿源:红网 作者: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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